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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隆回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决算公开
文件名称: 2022年度隆回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决算公开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4-00054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
发文日期: 2023-09-0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9-07 有效期: 长期


目录

第一部分 隆回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隆回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全县文化市场实施监督检查,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受理对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承办行政复议的相关工作。

(三)组织开展有关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四)负责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游艺场所、演出和歌舞厅娱乐场所等违法经营活动。

(五)负责查处美术品销售和违禁出版物、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文化出版发行、计算机软件等在出版、印刷、发行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信息网络传播中的违法行为。

(六)负责查处非法设立的广播电视机构、非法安装和使用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非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未经行政许可擅自安装IPTV等行为;负责查处计算机软件经营和使用过程中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查处广播电影电视制作播出和经营中的违法行为。

(七)负责提请发证机关并参与实施吊销文化市场类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八)负责受理出版物鉴定、著作权纠纷的相关工作,负责查处职权范围内的各类著作权侵权盗版行为。

(九)参与组织全县性文化市场综合治理整顿专项行动,查处跨区域重大案件。

(十)承担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扫黄打非相关协调和执法工作。

(十一)负责查处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

(十二)承担交办的违反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秩序等行为的查处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隆回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机构包括: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综合中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隆回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各计340.3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71万元,减少4.94%,主要是因为年初结转资金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40.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0.39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40.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89万元,占97.80%;项目支出7.5万元,占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各340.39万元,增加9.77万元,增长2.96%,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0.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77万元,增长2.96%,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0.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7.5万元,占2.2%;文化和旅游支出331.59万元,占97.42%;卫生健康支出1.3万元,占0.3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0.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4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84%,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项目年初无法预计,财政调整了预算项目。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3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年中追加预算。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0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年中追加预算。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年中追加预算。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70.5万元,支出决算为26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5%,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非税收入结算成本性支出拨款减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项目年初无法预计,财政调整了预算项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2.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6.71万元,86.1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6.18万元,13.8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调整后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4.4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3.3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无变化,主要是二年本单位未安排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无变化,主要是二年本单位未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无变化,主要是二年本单位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调整后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4.4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3.33%,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1万元,减少2.22%,原因是严控公务用车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40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我单位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万元,主要是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日常运转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隆回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不列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61万元,主要用于干部执法培训,参加培训20人2022年本部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X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总的来看,我队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较好,资金的使用在维护我县文化市场秩序工作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导向作用,取得了巨大成绩。

2022年度,我队接执法65起,共出动检查600余人次,查处各类案件12起,共计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社会反响良好。

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资金拨付严格按程序申报、审批,合理合规使用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资产管理:及时按照要求报送资产情况报表,确保各项资产核算准确、帐实相符、管理到位。

预决算公开:及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预决算公开。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并及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对三公经费情况进行公示。

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报送财政供养信息、存量资金等有关资料及报表。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财力紧张,严重影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我队是刑事和行政执法单位,没有任何收费项目,县财政给我队的预算不足,上级给我队的转移支付大部分只能用于乡村振兴,且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支出大。办案车辆不足,办公环境差,执法办案区域建设和队业务用房无法启动,干部的法制业务培训和相关福利待遇得不到正常保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隆回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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