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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五里公路超限检测站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车辆超限治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制定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各项管理制度;
3、依法对在隆回县境内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进行超限检测,认定、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
4、监督当事人对超限运输车辆采取卸载、分装等消除违法状态的改正措施;
5、收集、整理、上报有关检测、执法等数据和动态信息;
6、管理、维护本站的设施、设备和信息系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隆回县五里公路超限检测站内分别设立3个职能股室:综合股、财务审计股、案件管理股(加挂“隆回县超限运输信息中心”)和4个执法中队。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五里公路超限检测站编制人数为40人,实际人数40人,其中在职 40人,离退休 0人,遗属补助人数0人;小车编制数 1台,实际 7台;房屋面积 2421平方米,固定资产账面价值521.29万元。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486.39万元,比上年增长24.01%。总支出486.39万元,比上年增长24.01%。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486.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6.3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2016年增加94.17万元。增加原因:职工工资福利增加,财经预算拨款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决算支出486.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361.7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89.36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0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3万元。同比2016年增加94.17万元。增加原因:职工工资福利增加。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486.39万年,比上年增加24.0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6.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486.39万元,比上年增加24.0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6.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486.39万元,比上年增长24.01%。财政拨款支出486.39万元,比上年增长24.01%。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486.39万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1.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04.7万元,比2016年增加94.17万元。增加原因:职工工资福利增加。
(三)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486.39万元。基本支出486.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1.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9.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0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比2016年增加94.17万元。增加原因:职工工资福利增加。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6.2万元,决算数为30.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30.7万元,决算数为26.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30.7万元,决算数为26.83万元,公务车辆保有7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5.5万元,决算数为3.52万元,公务接待40批152人次。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1.18万元,隆回县五里公路超限检测站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隆回县五里公路超限检测站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隆回县五里公路超限检测站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89.36万元。比2016年增加6.6万元。增加原因:办公费、业务培训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隆回县五里公路超限检测站政府采购总额170.92万元,其中:非现场执法不停车检测系统一套123.5万元,信息平台一套46.19万元,办公设备1.2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有公车和大型设备:隆回县五里公路超限检测站共有车辆7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决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3.5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
九、相关的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龙艳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