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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隆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于2015年12月,由原县卫生局与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合并而成,办公地点设桃洪镇桃洪东路,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属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工作。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股、政策法规股、卫生应急与疾病预防控制股、医政与基本药物制度股、基层卫生股、妇幼健康服务股、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宣传与科教信息股、爱国卫生工作股和规划财务股12个股室,按规定设置纪检监察室,下设医药用品采购中心、乡镇卫生院财务集中核算和绩效考核中心、计划生育宣传站、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站和计划生育药具站6个内设事业单位。下辖5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局机关现有工作人员123人,全县医疗卫生机构38个,其中县直医疗卫生机构8个、民营医院4个、乡镇卫生院26个,现有在编在岗卫生工作人员2525人。全县共有村卫生室1020个。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有编制人数为101人,实际人数 101人,其中在职156人,离退休50人。小车编制数1台,实际2台(含二级机构1台)。遗属补助人数13人,房屋面积12601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及医药用品采购中心、乡镇卫生院财务集中核算和绩效考核中心、计划生育宣传站、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站和计划生育药具站6个内设事业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6049.94万元,同比上年增加2655.66万元,增长43.9%,增长的原因为:2017年度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200万元未公开;其中,公共财政拨款3549.94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5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6049.94万元,同比上年增加2655.66万元,增长43.9%,增长的原因为:2017年度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200万元未公开;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1638.94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411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我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049.9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060.9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489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资金支出1804万元,本级专项资金支出68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其中:2018年县本级专项资金支出685万元,主要用于:无偿献血工作经费5万元,农村居民改厕专项补助费6万元,医疗纠纷调处工作经费10万元,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治疗费及爱心助孕经费25万元,计划生育事业费120万元,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综合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配套经费25万元,医疗卫生安全检查经费10万元,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县配套资金及工作经费80万元,计划生育免费手术配套经费48万元,除四害工作经费5万元,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费1万元,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配套经费50万元,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慰问费30万元,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配套经费120万元,计划生育奖扶、特扶配套资金150万元。
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共预算“三公”经费47.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费1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8年我单位运行经费财政的拨款预算1060.9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12.54万元,下降20.03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单位采购预算总额 0元。其中:政府采购0预算 元;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1160.73万元,其中:车辆2辆,价值51.68万元,其他通用设备277万元,办公家具130万元,房屋12601平方米,价值784万元。
(四)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3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18年预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
七: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度隆回县卫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黄启勇 周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