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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已正式实施,湖南省尚未制定贯彻落实方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环督办〔2019〕2 号)和《邵阳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相关要求,我县卫健局、科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承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已正式实施,湖南省尚未制定贯彻落实方案”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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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已正式实施,湖南省尚未制定贯彻落实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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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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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坚决执行省实施方案。省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实施方案后,各级各部门积极学习,按照方案落实到位。 2.加强督促指导。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推动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生物安全法。 3.加强宣传培训。持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及省实施方案的宣传培训工作,营造全社会共抓生物安全的良好氛围。一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学习宣传纳入“国家安全日”宣传。二是结合每年举办的生物安全培训班以及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和省实施方案的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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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成效 |
1、2021年年初,为落实各医疗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保障,我县为所有基层医疗单位配备了生物安全柜和高压灭菌锅。 2、2021年4月15日《生物安全法》正式实施后,县卫健局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生物安全的宣传,并督查了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情况。对42家单位的生物验室集中备案进行初审、资料报送及备案凭证发放。 3、2021年5月,协助邵阳生物安全培训班在隆回的举办,隆回参培人员70名通过考核并取得证书。 4、2021年10月,组织各医疗卫生机构对实验室的人员资质、生物安全宣传培训、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废弃物处置和安全保障等进行了自查自纠。同月举办了隆回县科技健康教育政策培训班,组织各医疗卫生机构科教及实验室工作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5、2022年,《湖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实施方案》出台后,县卫健局迅速组织各医疗卫生机构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省实施方案。 |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隆回县卫健局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3日——2022年3月27日
受理部门: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739—8232061
联系地址: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隆回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3日
(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