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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委的有关指示;负责检查统战政策的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负责联络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落实县委关于发挥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领导和管理统战部门归口单位及其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做好非公经济工作、民族宗教工作和港澳台及海外统战工作;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政治安排和党外干部的选任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县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统战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委统战部编制人数为8人,实际人数14人,其中在职10人,退休4人。小车编制数1台。遗属补助人数1人,房屋面积200平方米(租用)。
三、部门收支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部机关。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96.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96.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9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96.8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96.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68.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2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统战工作经费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光彩事业、党外知识分子及党外干部经费、海外联谊、宗教经费、无党派联谊会经费、“四同创建”等方面。
(审核:袁志林 刘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