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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财政局《关于隆回县财政局开展2017年度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18]1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数为7人,实际人数13人,其中在职9人,退休4人;小车编制数1台,实际1台;单位现租赁外单位场地办公。
我单位内设2个职能室:办公室、业务组。
我单位是县委主管全县统一战线工作的县委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统战方针政策;向县委反映统战工作,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工作的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负责联络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落实县委关于发挥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方面的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党的港澳、对台和海外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联系港澳台和海外华侨、华人有关社会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归侨侨眷的有关工作;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负责同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党外候选人的推荐,负责同级人大、政协领导班子中党外干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县工商联党组的领导;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负责指导乡(镇)统战工作和乡(镇)从事统战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县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统战工作;领导和管理统战部门归口单位及其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7年的重点工作
1.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全力推动落实各级党委(党组)统战工作主体责任,切实解决基层统战工作的“上热下冷”现象。一方面统战部带头履行好统战工作主体责任。县委统战部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汇报统战工作3次,起草统战工作文件4个。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为全县24个乡镇各争取增加了民族宗教工作专门经费1万元,为县佛协、伊斯兰协会、道协三个宗教团体解决工作经费各2万元/年。县委主要领导也亲自带头履行统战工作责任,参加了迎新春茶话会、统战工作会议、工商联执委会议、异地商会成立庆典、隆商代表恳谈会等重要会议活动并讲话。另一方面压实各党委(党组)统战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将落实统战工作主体责任情况作为乡镇和县直机关统战工作绩效考核的首要指标,全面梳理规范统战领域各项工作机制,调整完善了统战、民宗、台侨等方面的领导机构和各项制度,推进统战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2.夯实人物统战工作基础。深入开展党外代表人士“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引导党外人士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3月4日在全国政协全会民进、农工党、九三学社联组讨论会上的讲话精神;选派优秀党外人士参加全市“两学一助”主题演讲比赛荣获一等奖;积极做好统战人士政治安排,上半年按程序增补3名党外人士为县政协委员,增补2名非公经济代表人士为县人大代表;扎实开展新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摸底调研,按时按要求完成相关材料的报送;加强统战人士教育培训,上半年完成省委统战部、市委统战部有关统战代表人士的调训任务6人次。
3.抓实民宗领域统战工作。一是健全调整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3月份我们依托宗教工作网络,迅速妥善处理了司门前镇一起非穆斯林人员非法经营清真粉面馆事件。二是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管理特别是安全隐患的定期排查。三是严密做好宗教防渗透工作。2月份我们及时阻止了一起境外资金未通过官方对我县清真寺捐赠地毯事件,5月份在市委统战部的具体指导下,我们牵头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伊斯兰协会对全县10家清真寺进行全面突击检查,查获并迅速处理一起疑似“达洼”宣教活动。
4.做实经济领域统战工作。一是壮大基层商会组织。先后召开行业商会负责人座谈会和工商联十三届二次执委会议,按照“四好”商会标准,推进基层商会组织建设;积极组建异地商会,指导成立了深圳隆回商会;开展“摸实情、办实事、帮实体”民企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二是积极协助产业招商。积极发挥异地商会作用,推进“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工作,通过“亲情招商、以商招商”,大力协助县委县政府产业招商:依托深圳商会成立庆典活动,协助县委县政府举办了深圳隆回专题招商推介会,组织各地隆回商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邀请在外隆商回家乡创业。三是推进“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结合省统一战线聚力脱贫攻坚工作要求,我们将“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作为今年经济统战工作的第一要务。为确保全县非公经济领域参与精准扶贫全覆盖、无死角,我们将全县非公经济企业和人士分7大领域,由7个职能部门和乡镇分别牵头宣传发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搜集整理各部门鼓励支持企业参与精准扶贫的优惠政策,激发非公人士参与精准扶贫的积极性。
5.切实做好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积极维护台侨胞属合法权益,稳妥处理各项涉台涉侨事务。妥善处理高平镇病逝台胞蔡瑞祥、岩口镇病逝台胞李芥园突发情况,协助圆满处理了台资企业兴昂鞋业员工刘月娥意外死亡事件(冒用侄女身份证入厂,不能工伤赔偿。)。
6.扎实做好各项中心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全面做好综治安全、精准扶贫、文明双创、产业帮扶等中心工作,特别是突出脱贫攻坚这项“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我部系统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两支驻村扶贫工作,分别由两位副部长担任指导员,所有资源力量向扶贫工作倾斜。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收入情况:2017年全年收入2149000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支出情况:2017年全年支出2149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79000元,项目支出670000元。
3、全年收支平衡。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分析
2017年全年支出2149000元,即:基本支出1479000元,项目支出670000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9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80.46%,主要原因是新增工资及统战对象生活补助、社保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89000元,占基本支出的29.54%,比上年增加225000元,主要原因是规范会计核算单位,调部分项目支出为基本支出科目;项目支出主要是新增统战工作及无党派联谊会议等专项经费,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分析:2017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8000元,决算支出数为78000元。全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2011年购置一台价值231278元的公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00元,公务接待费57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分别减少40000元和增加30000元,新增“公务接待费”主要是无党派联谊专项经费的工作需要。
3、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分析:按照厉行节约、物尽其用的原则,对资产管理采取统一建账、统一核算管理,对每件固定资产使用明确职责,闲置的资产,由办公室统一调整、合理流动,发挥其效益,2017年末固定资产为436541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7年,根据我部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2017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三公”经费支出总额较上年有所减少。
2、预算管理方面,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四、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有的存在差异,预算编制有待更科学更合理,适当增加预算。
2、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尚不健全。虽然我们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了与实际相结合并具有指导意义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和流程,但还不完善。
3、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不够。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逐步推进,各部门逐步树立了绩效理念,对预算计算评价工作的态度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实施”,但了解还不够深入。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由于绩效评价工作要求高,工作量大,对各预算部门、财政部门的机构能力和人员素质来说,无疑是一场严峻的考验,只有通过进行多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相关人员素质,才能真正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2、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制度。一是逐步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相关制度;二是建议将预算绩效管理与政府绩效考评结合起来,将单位预算绩效考评工作纳入到政府对单位的绩效考核当中。
( 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