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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政法委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文件名称: 隆回县政法委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7-00011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政法委
发文日期: 2017-01-01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6-07-18 有效期: 长期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县委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组织、协调、指导政法各部门查处政法系统干部、干警的违法违纪;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政法委编制人数为18人,实际人数36人,其中在职29人,离退休9人。小车编制数3台,实际3台。借用检察院办公用房面积252平方米。

三、部门决算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中共隆回县委政法委机关及综治办、维稳办、610办、国安办等单位。

(一)收入决算。2015年收入决算数7199258元,其中基本支出财政拨款(减抵支收入后)2616358元,本级专项资金拨款4582900元。

(二)支出决算。2015年支出决算数7199258元,其中基本支出2616358元,项目支出4582900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一)基本支出:2015年基本支出决算数为2616358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5年项目支出决算数为458290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82900元,公共安全支出800000元,是指单位为完成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全县综治、民调、平安创建、维稳、反邪教、严打整治等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奖金532792元,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奖励及慰问73100元,以及综治、民调、平安创建、维稳、执法监督、涉法涉诉集中受理中心建设及运行、反邪教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反邪教宣传工作、全国无邪教示范县创建、社会管理创新、企业周边环境整治、打黑除恶等专项工作支出。

五、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1、2015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656000元,比年初预算增加86000元,主要原因是:

(1)、含上年维修费21636元。

(2)、有两辆公务用车购车时间较长,故障多,其中一辆车进行了大修,维修费增加。

(3)、工作范围扩大,增加了创建全国无邪教示范县、扶贫建整、计生后进村整治等工作,下乡、出差增多,油料费及通行费增加。

2、2015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共组团0个,共0人。

3、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今年新购置0辆。

4、2015年我单位公务接待共295批次,总人数2075人。

六、机关运行经费决算使用情况

2015年政法委单位运行经费决算支出2616358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七、政府性基金预决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15年决算和2016年预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

2015年隆回县政法委部门决算公开表

(审核:游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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