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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政法委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文件名称: 隆回县政法委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9-00014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委政法委
发文日期: 2018-08-2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8-08-20 有效期: 长期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隆回县政法委内设办公室、执法监督室、组织组3个职能组(室),县综治办、县稳定办、县610办合署办公,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工作职能: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县委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3、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4、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

5、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

8、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组织、协调、指导政法各部门查处政法系统干部、干警的违法违纪;

9、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2017年底,隆回县政法委编制人数为16人,实际人数37人,其中在职27人,离退休10人。小车编制数1台,实有台数2台(含机要通信用车1台、执法执勤用车1台),借用检察院办公用房面积252平方米。

三、部门决算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决算范围包括中共隆回县委政法委机关及综治办、维稳办、610办等单位。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812.56万元。比上年增加10.18%。总支出613.59万元,比上年减少16.8%。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812.56万元,比上年增加75.13万元, 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因政法委借用检察院办公楼以及党的十九大的召开,增加了办公楼搬迁工作经费和维稳安保工作经费。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613.59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比2016年度减少了123.84万元,减少原因: 2017年198.96万特设专户项目资金结转下年度。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812.56万元,比上年增加10.18%,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财政拨款总支出613.59万元,比上年减少16.8%,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情况: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812.56万元。比上年增(减)10.18%。财政拨款支出613.59万元,比上年减少16.8%。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812.56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因政法委借用检察院办公楼以及党的十九大的召开,增加了办公楼搬迁工作经费和维稳安保工作经费。

(三)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613.59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比2016年度减少了123.84万元,减少原因: 2017年198万特设专户项目资金结转下年度。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0.7万元,决算数为47.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无人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16万元,决算数为12.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16万元,决算数为12.44万元,公务车辆保有2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4.7万元,决算数为35.37万元,公务接待322批2637人次。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29.66万元,主要原因是隆回县政法委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2017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增加0.67万元,主要原因是:为确保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维稳安保工作任务重,紧急会议多,临时会议用餐及连续加班盒饭支出均被列入招待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隆回县政法委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隆回县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353.44万元。比2016年减少50.4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和控制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隆回县政法委采购总额5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综治视频会议系统16.9万,电脑打印设备、电子显示屏等15.06元;办公家具27.7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7年,隆回县政法委共有车辆2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决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12.56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

2017隆回县政法委决算公开表格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杨治华 刘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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