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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中国共产党隆回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文件名称: 2023年度中国共产党隆回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4-00046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委政法委
发文日期: 2024-09-0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4-09-02 有效期: 长期

2023年度中国共产党隆回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隆回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隆回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坚持推进平安隆回、法治隆回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四)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五)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重要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六)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七)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九)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县法学会。

(十)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中国共产党隆回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内设机构包括:政工室,综治指导室,维稳指导室,反邪教指导室,政策研究室,执法监督室,办公室,扫黑指导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中国共产党隆回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中国共产党隆回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本级1个单位,没有下属决算单位或机构。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918.9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9.68万元,减少15.59%,主要是因为本年度项目收支减少,收支总计相应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913.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9.79万元,占99.6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5万元,占0.3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918.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7.18万元,占50.84%;项目支出451.75万元,占49.1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09.7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7.03万元,增长61.67%,主要是因为本年度结转上年度资金减少,财政拨款预算增加,财政拨款收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9.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1%,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7.03万元,增长61.67%,主要是因为本年度结转上年度资金减少,财政拨款预算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9.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626.33万元,占68.84%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283.46万元,占31.1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09.7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0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58.33万元,支出决算为55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8万元,支出决算为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81.01万元,支出决算为8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 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6万元,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9.85万元,支出决算为17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7.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6.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2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0.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77%,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预算的53.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12万元,减少10.5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三公经费减少。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预算的53.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12万元,减少10.5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接待费用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2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1个、来宾76人次,主要是各级工作调研、督导、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3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0.82万元,增长70.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执行预算,未使用其他资金支付运行经费。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54万元,用于召开政法工作会议,人数66人,内容为政法工作;开支培训费0万元;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度严格预算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各项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使用规范、合法,总体执行情况非常有效。支出效果具有良好经济性,预算配置控制较好,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开支和“三公”经费支出。2023年,隆回政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畏艰难、担责在肩、冲锋在前,积极履职尽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着力抓实重点整治,积极推进平安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显著提升,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效明显,全县政法工作更上新台阶。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年初制定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全年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我委2023年专项预算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口径编报,加强项目目标绩效考核,全面完成预算执行,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无挪用、占用、套取专项资金等违规现象。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年初预算的编制,与实际资金需求有差距。部分资金预算未纳入年初预算,单位的支出管理项目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强化单位经费预算管理的刚性约束,项目支出要按预算和工作进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各项支出。

原因是单位专业财务人员配备不足,目前从事的两名财务人员是兼职的非专业人员。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中国共产党隆回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决算公开

2023年度中国共产党隆回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隆回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隆回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坚持推进平安隆回、法治隆回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四)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五)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重要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六)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七)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九)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县法学会。

(十)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中国共产党隆回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内设机构包括:政工室,综治指导室,维稳指导室,反邪教指导室,政策研究室,执法监督室,办公室,扫黑指导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中国共产党隆回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中国共产党隆回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本级1个单位,没有下属决算单位或机构。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918.9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9.68万元,减少15.59%,主要是因为本年度项目收支减少,收支总计相应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913.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9.79万元,占99.6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5万元,占0.3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918.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7.18万元,占50.84%;项目支出451.75万元,占49.1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09.7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7.03万元,增长61.67%,主要是因为本年度结转上年度资金减少,财政拨款预算增加,财政拨款收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9.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1%,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7.03万元,增长61.67%,主要是因为本年度结转上年度资金减少,财政拨款预算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9.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626.33万元,占68.84%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283.46万元,占31.1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09.7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0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58.33万元,支出决算为55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8万元,支出决算为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81.01万元,支出决算为8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 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6万元,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9.85万元,支出决算为17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7.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6.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2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0.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77%,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预算的53.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12万元,减少10.5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三公经费减少。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预算的53.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12万元,减少10.5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接待费用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2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1个、来宾76人次,主要是各级工作调研、督导、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3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0.82万元,增长70.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执行预算,未使用其他资金支付运行经费。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54万元,用于召开政法工作会议,人数66人,内容为政法工作;开支培训费0万元;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度严格预算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各项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使用规范、合法,总体执行情况非常有效。支出效果具有良好经济性,预算配置控制较好,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开支和“三公”经费支出。2023年,隆回政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畏艰难、担责在肩、冲锋在前,积极履职尽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着力抓实重点整治,积极推进平安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显著提升,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效明显,全县政法工作更上新台阶。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年初制定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全年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我委2023年专项预算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口径编报,加强项目目标绩效考核,全面完成预算执行,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无挪用、占用、套取专项资金等违规现象。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年初预算的编制,与实际资金需求有差距。部分资金预算未纳入年初预算,单位的支出管理项目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强化单位经费预算管理的刚性约束,项目支出要按预算和工作进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各项支出。

原因是单位专业财务人员配备不足,目前从事的两名财务人员是兼职的非专业人员。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中国共产党隆回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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