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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政法委是同级党委加强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其主要职责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县委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
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
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组织、协调、指导政法各部门查处政法系统干部、干警的违法违纪;
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人员情况
隆回县政法委内设办公室、执法监督室、组织组3个职能组(室),县综治办、县稳定办、县610办合署办公,2016年底,隆回县政法委编制人数为18人,实际人数37人,其中在职27人,离退休10人。小车编制数1台,实有台数3台,借用检察院办公用房面积252平方米。
(二)2016年的重点工作
1、搞好“平安建设”。充分履行维护稳定、打击犯罪、重点治理、教育改造、治安防控等政法职能,强化非访治理和积案化解,实现非访量再大幅度下降。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就地解决,确保“矛盾不上交”。继续保持对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适机开展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部位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维稳工作责任,强化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工作,严格落实维稳风险评估机制,做到应评尽评,从源头上预防新的不稳定隐患,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切实加强特殊高危群体的服务管控,精心组织以“平安家庭”为切入点的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技防建设和人防措施,全面提升基层民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进一步压实民调责任,坚决落实执行市、县民调工作相关规定,强化问题导向,以省市民调中群众反映突出各类问题为抓手,一个一个问题加以解决,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率和美誉度。进一步理顺组织领导、基础保障、考核评估、督查督办、责任查究等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政府主导作用、社会各方协同作用、群众主体作用,坚持常态治理与应急处置相结合,专项整治与长效机制相结合,形成平安建设整体合力。
2、深化“法治建设”。更加自觉地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谋划工作、破解难题。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针对容易发生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树规立矩,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干扰办案的记录、通报机制,健全完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最大限度的落实执法司法公开,确保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让执法司法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强化普法职能,充分发挥村居民法制学校对农村村民普法宣传教育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法培训,完善政府(企业)法律顾问、法制副校长、法治副厂长、村居法制副主任制度,积极开展“三进三争”(法律服务进社区,平安创建进家庭,治安天网进基层;争当守法模范,争当平安家庭,争当示范乡镇)和“基层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提升全民法律素养,努力形成全民守法、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3、推进“改革创新”。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司法体制改革要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凡是进入员额的法官、检察官,要在一线办案,对案件终身负责的讲话精神,积极推进法官检察官职业化建设。
4、突出“队伍建设”。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健全政法干警、辅警统一招录机制和学习培训体系,提升政法干警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确保追得上、打得赢、说得过、判得明。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为了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政有关文件制订完善了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加强了部门资金的使用管——规范整合专项资金。在日常财务开支中严格按制度办事,不超标准超范围开支,专款专用。2016年政法委整体支出7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3.9万元,项目支出决算数为333.5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6年共支出4038883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全年工资福利支出(含基本工资、公务员津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202万元,一般公用经费支出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含生活住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153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6年共支出3335400元,包括综治、民调、平安创建、维稳、执法监督、涉法涉诉集中受理中心建设及运行、反邪教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反邪教宣传工作、护路护线工作、社会管理创新、企业周边环境整治、打黑除恶等专项工作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77.4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6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我单位国内公务接待共311批次,总接待人数2355人,共支出公务接待费45.61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我单位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属新购置的0辆。由于公务用车购车时间较长,有两辆车有七八年历史,故障较多,多次进行大维修,加之工作范围扩大,下乡、出差增多,油料费及通行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较大,2016年,共计支出31.86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6年,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积极履职尽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着力抓实重点整治,积极推进平安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1、民调成绩历史性突破。2016年,我县民调工作综合排名位居全省第26名,较2015年全省90名大幅拉升64名,圆满完成了年初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确定的奋斗目标,创造了我县历史以来的最好成绩。
2、社会大局和谐稳定。2016年,全县政法机关紧紧围绕“一强二升三降”总目标,始终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公安机关共立刑事案件2994起,连续十一年实现命案全破。检察机关共依法决定或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346件418人,提起公诉460件611人.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621件,结案5499件,收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其中刑事案件539件,审结464件,判处罪犯608人。进一步强化维稳处突,风险评估制度实现了常态化,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204件,调解成功5127件,调解成功率为98.5%,有效的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3、平安创建亮点纷呈。扎实开展“三联两访一帮”、“村民法制学校”、“平安家庭户”评选等平安创建活动,健全了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制度。积极推进电子网控建设和治安联防机制,实现了县城城区和乡镇重点路段视频监控全覆盖。农村义务巡逻、995电话联防等活动得到了有效推进。
4、政法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坚持从严治警,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肃政法机关党内政治生活,强化监督机制,弘扬创先争优潮流,积极传播政法队伍建设“正能量”。年内,共有60余集体或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或奖励,政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形象得到了大幅提升。
四、存在的问题
公用经费控制待进一步加强。我县成功创建全国无邪教示范县后,省内各市、县来我县学习考察的团队明显增多,招待费较多。维稳突发事件多,紧急会议多,会议费等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2.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审核:杨治华 刘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