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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是处理人民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向乡镇和县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综合来信来访中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供信访信息;指导全县信访业务,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掌握全县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对信访事项答复处理意见进行复查复核;研究部署和指导,推动群众工作,调查收集社情民意,督办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乡镇、县直部门群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导和综合考核评价,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并督促落实等。
我局内设办公室、督查股、办信股、接访中心、群众工作指导协调股、信访事项复查复核股六个股室。
二、单位基本情况
编制人数为7人,实际人数22人,其中在职17人,离退休5人,遗属补助人数1人;小车编制数1台,实际1台;房屋面积240平方米,固定资产108.08万元。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459.51万元,比上年增长10%。总支出517.27万元,比上年增长99%。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459.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8.6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9万元。与2016年增41.5万元。增加原因:一是信访事项专项资金增加;二是工资普调和津补贴的提标。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517.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95.96万元,其他支出20.31万元。与2016年增加257.88万元。增加原因:一是2016年度发生的支出在2017年入账;二是信访量的增加、工资和津补贴的提标导致支出增加。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459.51万元,比上年增长1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9.51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517.27万元,比上年增长9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6.96万元,比上年增长92%,其他支出20.31万元, 比上年增长7%。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459.51万元。比上年增10%。财政拨款支出496.96万元,比上年增92%。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459.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9.51万元。与2016年增加41.5万元。增加原因:一是信访事项专项资金增加;二是工资普调和津补贴的提标。
(三)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517.27万元。基本支出: 517.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1.56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195.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0.12万元。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万元,决算数为15.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4万元,决算数为3.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4万元,决算数为3.98万元,公务车辆保有1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2万元,决算数为11.65万元,公务接待206批2383人次。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4.07万元,县信访局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县信访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县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95.28万元。与2016年增加46.87万元。增加原因:一是2016年发生的部分支出在2017年入账;二是信访量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县信访局政府采购总额20.3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有公车和大型设备:县信访局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如: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隆回县信访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