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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隆回县信访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决算收支概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
(三)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八、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决算安排使用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2018年度隆回县信访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及相关信息统计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隆回县信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
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领导对信访工作的批示指示要求,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加强信访工作的具体措施。
(二)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国外、境外人士向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来访和网上信访;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反馈来信、来访和网上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加强社情民意研判,综合分析信访动态和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行政处分的意见和建议。
(三)承办中央、省、市、县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县直单位和乡镇(街道)转送、交办、督办有关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负责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要信访问题;负责办理信访复查、复核工作。
(四)组织开展信访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重大矛盾排查调处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处置集体上访和非法上访事件,维护县委、县政府信访秩序;协调处理复杂、重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越级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项。
(五)负责信访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督促、检查、协调、指导县直单位和乡镇(街道)信访业务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宣传、信息发布和经验交流;组织信访干部业务培训;负责全县信访信息化建设。
(六)负责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本单位无下属二级机构。
二、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人数9人,实际人数20人(其中,在职 15人,退休20人),遗属补助人数1人,小车编制数1台,实际0台,房屋面积240平方米,固定资产59.78万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本单位机关。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总收入732.07万元,比上年增长15.5%。总支出732.07万元,比上年增长15.5%。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8年收入614.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4.73万元,与2017年增加155.22万元。增加原因:一是信访事项专项资金增加;二是工资普调。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支出525.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21.0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9万元,其他支出3.08万元,与2017年增7.77万元。增加原因:一是信访业务工作的增加;二是扶贫工作领域的支出;二是工资的普调。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614.73万元,比上年增加33.7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4.73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525.04万元,比上年增加1.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1.0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9万元,其他支出3.0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614.73万元,比上年增33.78%。财政拨款支出525.04万元,比上年增1.5%。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614.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4.73万元,与2017年增33.78万元。增加原因:一是信访事项专项资金增加;二是工资普调。
(三)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525.04万元。基本支出: 521.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5.29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288.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8.49万元。与2017年增4.69万元。增加原因:一是信访业务工作的增加;二是扶贫工作领域的支出;二是工资的普调。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万元,决算数为10.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4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4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车辆保有0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2万元,决算数为10.77万元,公务接待195批1560人次。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4.86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县信访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决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8年县信访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288.18万元,比2017年决算增加92.9万元,增加原因:一是信访业务工作的增加;二是扶贫工作领域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信访局政府采购总额3.0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59.78万元,其中:车辆0辆,价值0元,其他通用设备28.05万元,专用设备0.15万元,办公家具8.24万元,房屋240平方米,价值23.34万元。
信访局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决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4.73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用、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税金及附加费用、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第四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