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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3日,隆回县欧阳某某通过网上信访反映威仕康游泳健身公司违规收取私教课费用,要求退回相关费用的问题。
2022年3月份欧阳某某的妻子王某某在威仕康游泳健身公司充值500元用于游泳健身课程培训,但后期未享受服务并要求退款,7月14日,经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调解,被投诉人同意在一个月之内退款,因欧阳某某在外地,通过电话联系欧阳某某对处理意见书中的内容进行了解释,其对处理意见表示满意。7月17日,经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确认,被投诉人已经通过微信进行了退款。后经回访,欧阳某某表示满意。
( 一审: 游训利 二审: 刘珊 三审: 郑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