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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财政局隆回县畜牧水产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资金的通知
文件名称: 隆回县财政局隆回县畜牧水产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资金的通知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6-00069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畜牧水产局
发文日期: 2016-12-29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6-12-28 有效期: 长期公开

各乡镇财政所、动物防疫站: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40号)文件精神,实施好2016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省局下达我县2016年度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资金122万元。根据我县实际现将该项资金使用计划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工作

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工作是“三农”工作的重要补充和延伸,是推动国家现代畜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项目实施好坏直接关系到全县广大生猪养殖户的切身利益,事关全县生猪养殖业的发展,事关生猪养殖水平的提高,各乡镇人民政府与县直相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实施工作,充分认识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重大意义,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立足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的高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扎扎实实做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实施工作,确保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严格执行补贴政策

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政策是国家出台的一项惠农政策,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政策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落实补贴政策,切实规范补贴对象和补贴范围,严格执行补贴标准,确保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能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确保全县广大生猪养殖户能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三、严格规范操作程序

县畜牧水产局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加强对供精单位与人工授精点的业务指导,指导供精单位、人工授精点做好精液生产、发放和配种记录,填写母猪基本情况登记卡,搞好母猪配种、产仔等相关信息的记录,加强对项目精液生产及品质检查记录,以及精液发放、使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生猪良种补贴信息管理档案。县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良种猪精液供应单位(包括种公猪站、种猪场等生产良种猪精液的组织和单位),按照开展人工授精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人工授精点,签订好有关合同,履行好良种猪精液供应服务,并登记好台帐。各供精站自查合格后,主动向县局申请验收,并提供相应资料,经县畜牧水产局和县财政局对各供精站、生猪人工授精点交验的台账进行审核,确定补贴数额,按照补贴标准:种猪精液补贴,种公猪站按照限定价格向养殖者提供精液,每头能繁母猪每年使用4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15元;种公猪引种补贴,种公猪站按要求从本省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购买种公猪每头补贴2000元。与良种猪精液供应单位结算补贴资金,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到各供精单位,供精单位按照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向能繁母猪养殖者提供精液。

四、加大项目实施力度

为了确保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在我县顺利实施,各乡镇和有关单位一是要加大项目工作的宣传力度,确保生猪养殖户知情、自愿、受益,激发生猪养殖户参与项目实施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二是按照因地制宜整体推进的原则,在县内有关乡镇设供精站2个,生猪人工授精点49个;三是要突出重点,加强生猪养殖重点区域的项目推广工作,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四是要加大生猪人工授精技术的推广工作力度,提高人工授精水平,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撑,确保项目实施任务圆满完成。

五、强化对供精单位的监管

项目实施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供精单位提供种猪精液的遗传品质及质量优劣。县畜牧水产局将严格按照省畜牧水产局颁布的供精单位基本条件,加强对供精单位的审核、种公猪调入的监管,对不符合条件的供精站不予验收认可。各供精单位在项目实施工作中要做到公开透明,要将精液价格、配种范围、人工授精收费内容与收费标准等进行张榜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要加强精液生产利用的质量管理,严格精液质量检验、分装、保存,严格母猪授精繁殖登记制度。

六、切实加强资金管理

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资金是中央安排的惠农专项资金,实行财政统一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县级报账。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南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与《隆回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各项规定办事,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严禁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县财政局与县畜牧水产局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建立健全定期反馈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辖区内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调度与督促检查工作,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乡镇动物防疫站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定期向县畜牧水产局、县财政局上报项目精液供应及人工授精情况、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档案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各乡镇生猪人工授精点必须及时向县报送项目实施进度,如实做好生猪良种精液使用登记,每配一胎记录一胎,不允许配种后隔天记录,更不允许月底或季末一次性记录,确保资料完整,数据准确无误。项目实施结束后,各供精站要将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书面报送到县畜牧水产局、县财政局。

附件:隆回县2016年度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

隆回县财政局

隆回县畜牧水产局

2016年 12 月28 日

隆回县2016年度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计划表

序号

供精站名称

法人代表

购买种公猪(头)

补贴标准(头)

补贴 金额(元)

核定补贴母猪数(头)

补贴标准(头/份精液/元)

每头猪每年使用份数

补贴金额(元)

合计补贴(元)

1

荷田江恒供精站

阳力

20

2000

40000

10083

15

4

605000

645000

2

县种畜场供精站

刘任民

20

2000

40000

8917

15

4

535000

575000

合计

40

80000

19000

1140000

1220000

补贴标准: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两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清液,每份精液15元测算,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60元。

(审核:向旭芳 李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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