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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隆牧渔发(2017)10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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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县直相关单位、相关乡镇动物防疫站、相关乡镇财政所: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四大主导产业、四项特色产业有关文件精神,2016年肉牛羊产业化项目补贴标准:(1)年内新建一个常年存栏肉牛50以上、肉羊300只以上的养殖场,安排10万元专项资金。(2)年内新建一个常年存栏肉牛100头以上、肉羊500只以上的养殖场,安排20万元专项资金。(3)年内新建一个常年存栏肉牛300头、肉羊600只以上的养殖场,安排30万元专项资金。(4)原有规模场进行改扩建的,原常年存栏牛50头、100头扩大到常年存栏牛100头、150头以上的,每场安排10万元专项资金。
2017年1月,县肉牛羊产业项目验收小组对全县2016年度肉牛羊产业项目进行全面实地核查验收,39个肉牛羊场验收合格。2017年4月、8月,对验收合格场进行了畜牧水产局自查、县级联合核查、畜牧水产局回头核查,均无异义。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39个肉牛羊场享受财政扶持。现将安排的肉牛羊产业扶持资金520万元和配套工作经费10万元予以下达,请相应增加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支出经济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该资金实行县级报账,专账核算,2016年度肉牛羊产业扶持资金通过县农村商业银行“一卡通”直接打卡发放。
附件:隆回县2016年肉牛羊产业扶持资金安排表
隆回县畜牧水产局
隆回县财政局
2017年11月10日
(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向旭芳 李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