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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办事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018年,我县在进行牲畜口蹄病免疫注射过程中,因过敏反应共死亡牲畜273头 (其中:猪194头,牛30头,羊49头),涉及受损农户达206户。为切实解决受损群众的实际困难,减少因过敏反应死亡牲畜而造成的损失,经研究并报请县政府领导批准,决定从县财政预算安排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项经费中予以适当补助(补助金额附表于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发放过敏反应死亡补助,是为了减少受损养殖户的损失,促进动物防疫工作正常开展的需要,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各相关单位及动物防疫站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认真真地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扎扎实实地做好过敏反应补助款的发放工作,确保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严格执行补助范围和补助标准。牲畜免疫注射过敏反应死亡补助范围是经乡镇动物防疫站进行现场鉴定和县兽医局核定后而确定的(牲畜过敏反应死亡补助比例在万分之五以下的纳入财政补助范围,超出万分之五的部分由乡镇防疫员个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变更。要严格按照本文附表所列的补助对象和范围进行补助。牲畜免疫注射过敏反应死亡补助标准为:牛每头补助600-900元;猪每公斤2.5元,最低每条补助150元;羊每只补助200-400元。
三、明确职责,切实加强部门配合。各乡镇动物防疫站作为该项工作的直接责任者,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在工作中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各乡镇要落实专人具体抓,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严格按照本文件附表所确定的养殖户名单和补助金额造具花名册,并在村委会公示栏内张贴公示,经养殖户无异议后签名或盖章统一上报县畜牧水产局。县畜牧水产局再将补助款通过 “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四、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合理使用。乡镇动物防疫站要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政策及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套取财政补贴资金,县财政局、县畜牧水产局将对资金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凡发现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从严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2018年春秋季隆回县牲畜口蹄疫副反应补助经费分配表:
附件2:2018年春秋季隆回县牲畜口蹄疫免疫副反应补贴明细表:
隆回县畜牧水产局 隆回县财政局
2019年4月 30 日
(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向旭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