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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出纳员负责对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现金管理,同时接受镇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对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现金收支业务的监督管理。
二、 村里的现金收支结算业务只能由出纳员办理,其他人员不得接手现金管理。
三、 外出办事,确需临时借支现金者,借款人应填写借据,把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出差归来后三天内办理报账手续,结清借款。
四、 出纳员要妥善管好现金,凡库存现金丢失、被盗一律由出纳员负责赔偿。
五、 发现长款、短款情况要及时查明原因,进行账务处理,凡查明不清原因的,一律长款归公、短款自赔。
( 一审: 二审: 三审: 小沙江镇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