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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隆回县广播电视局秉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车库等工程进行邀请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有施工能力的装修队伍报名,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1、招标单位:隆回县广播电视局。
2、招标项目名称:隆回县广播电视局车库等建设工程。
3、建设地点:隆回县广电大厦后坪。
4、质量等级:合格工程。
5、承包方式: 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大包干方式承包。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县广播电视局、县农综办、县两烟办、县药监局、县水保局按比例出资)。
7、项目内容:车库车棚建设、大坪平整硬化、围墙建设、大门建设及绿化设施等。
8、工程竣工时间:自合同签订后50日内交付使用。
9、报名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本县境内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
(3)、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资信等级,在以往三年内没有因为腐败或欺诈行为被政府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必须具备近三年来有与此工程类似的施工经历(报名时提交类似工程合同、施工许可证和备案书)。
10、报名办法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0年8月20日至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节假日除外)到隆回县广播电视局办公室报名。
(2)、报名时请提交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
④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11、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招标方因投标方行为而蒙受的损失,若一经发现投标方有串标行为,则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中标单位确定后,即退还未中标单位保证金(不计息),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返还,期间不计息。投标队伍未按招标人规定时间签订合同的,其保证金被扣缴。
12、开标须知:
(1)、每个投标单位参加投标会议的人员不得超过3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
(2)、开标会议前30分钟为各投标单位签到时间,投标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才能参加开标。
(3)、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开支自理。
(4)、开标时带齐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建造师证书、法人代表证、营业执照、安全员证、施工员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和银行汇款回单。
(5)、定标方法:定标方法采用"合理定价,抽签中标法"。首先按报名先后顺序抽取顺序号,然后按顺序号抽取中标号。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出现废标或无效标,则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6)、开标时间:2010年8月25日上午9:30,如有变动,以招标单位的通知为准。投标人超过规定时间的,视为自动弃权处理。
(7)、开标地点:隆回县广播电视局会议室(广电大厦12楼)。
12、投标方在报名时,交招标资料售费600元,售后不退。
13、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隆回县广播电视局办公室(县广电大厦12楼)
联 系 人:范先生:13973936198,2378233(办);
李先生:18975966830
2010年8月20日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