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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洋江镇委员会 西洋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洋江镇2013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中共西洋江镇委员会 西洋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洋江镇2013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3-00137 发文编号: 西发〔2013〕32 号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西洋江镇
发文日期: 2013-11-12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3-07-31 有效期: 长期公开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单位:

《西洋江镇2013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西洋江镇委员会

西洋江镇人民政府

2013年7月31日

西洋江镇2013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受改革成果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目标,确保我镇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继续认真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有关政策,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参保参合对象和要求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至年满59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新农合:凡户口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农业人口都可以参加新农合,但必须以户为单位(以户籍人口为准)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个人参合资金,中途不得参加或退出。外出务工人员在务工所在地参加了社会(职工)医疗保险的,可以同时参加新农合,但两种或多种保障待遇之和不得超过医疗费用总额;母亲在本县参合,其新生儿可在出生30天内凭准生证、出生证、户口簿按当年人平筹资总额缴费(注:2013年为340元),随母亲享受出生当年新农合待遇;复员退伍军人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后,可在2个月内补办参合手续,按当年人平筹资总额缴费,自缴费之日次月起享受新农合待遇;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参加了学生医疗保险的,不再参加新农合;任何人不得同时参加和享受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待遇。

3.要求:凡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合的个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参保,做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二、目标任务

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和城镇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相关文件和县人民政府要求,实现60周岁及以上的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率、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达100%;16-59周岁的城乡居民实际参保人数达90%以上;新农合参合率为总人口的100%。(分配任务见附表)

三、缴费标准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标准:目前设定为每年100元至3000元30个档次。

2.新农合缴费标准:以户为单位,农民个人缴费标准

60元/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职责。镇成立了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顾 问:陈爱彪

组 长:王剑锋

副组长:杨 定 彭南保 胡 颖 廖绍楚 罗先栋

戴国成 宁顺奎 廖 倩 马 东 胡国斌

成 员:袁旭曦 陈代永 贺黔梅 廖长付 段玉娟

唐向红 肖慈菊 贺曼曼 谭立勇 廖江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段玉娟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线领导分线包干、驻村干部包村的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1.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新农合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检查监督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新农合的制度、相关政策和规定的情况,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新农合工作落到实处。

2.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对各村(居)进行工作指导,组织人员培训,筹备工作会议,做好政策实施中的宣传、解释和沟通工作。

3.财政所对养老保险基金及新农合基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派出所要负责按户籍提供城乡居民家庭成员人数和基本情况;负责身份认定和户籍、年龄认定,要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户籍信息和二代居民身份证。

5.民政办、计生办要负责对缴费困难群体、重度残疾人员、符合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人员进行摸底和认定。

6.各村(居)严格对照相关政策落实工作措施,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新农合基金的收缴以及资金安全保障工作。

(二)强化服务,提升工作水平。要规范业务程序,运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个人账户等基本要素的完整准确。

(三)落实责任,狠抓督促检查。实行领导包线、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工作责任制,分解目标任务,责任到岗、量化到人。镇将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地对各村(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并予以通报。

(四)加强考核,严格奖惩兑现。镇党委政府将严格按《2013年西洋江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奖惩办法》予以兑现。

附:1.《西洋江镇2013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任务分配表》

2.《西洋江镇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任务分配表》

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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