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统一登记号: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西政发〔2014〕16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单位:
《西洋江镇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洋江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为切实做好我镇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灾害点的分布
我镇由于地质构造、气象、水文条件复杂等自然因素和愈来愈强烈的人为活动影响,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山体滑坡我镇曾在张家、中车村发生过。
二、地质灾害威胁对象与范围
1.地质灾害威胁对象
我镇有地质灾害隐患的村(居)委会有:张家、中车、双江、新东、新月等村。这些村局部地区因人为活动及降雨等因素影响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需加强监测预防。
2.地质灾害威胁范围
根据西洋江镇地质环境条件,综合考虑降雨、人为活动强度等相关因素,对我镇2014年度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预测如下:中车、星月、双江、新东等村为滑坡、崩塌为主的地质灾害易发区。
三、重点防范期
一般主汛期为重点防范期。我镇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关系极为密切,预测今年地质灾害发生的时段为4—9月份,其中5—8月中旬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其中:中车、星月、张家、双江、新东等村应注意防范因降雨导致的突发性地质灾害,人类经济工程活动密集区,要注意防止人为诱发地质灾害。
四、地质灾害防范措施
(一)认真贯彻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提高管理水平。
(二)各村要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尤其要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组织编制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全面提高防灾能力。
(三)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村居支部书记为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监测群测群防网络,对已发现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一编制好防灾预案,由镇人民政府逐一落实防灾责任单位、防灾责任人及监测预警人员,并在危险区域竖立警示牌,公布值班人员名单和值班电话,将防灾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部门协作、落实责任。镇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全面掌握地质灾害的分布情况,确定危险区域,及时了解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情况;镇水务站要做好水情预报和水库安全度汛工作;镇民政办要做好转移安置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
(五)镇政府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安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地质灾害的调查、监测预警和治理,同时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筹资机制,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那些可能突发成灾的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早进行工程治理或对易受灾群众进行整体搬迁,消除灾害隐患。
(六)大力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掌握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避险、抢险、治理等有关知识和技能,提高人们防灾减灾意识,实现自觉防灾,全民防灾。
五、地质灾害监测
(一)汛期巡查
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每年汛期是地质灾害高发时期,国土所协同各村居专门队伍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落实监测责任,各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责任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查。
(二)群测群防监测
利用已经初步建成的群测群防网络,由镇政府组织,镇属各部门单位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通过监测及时掌握隐患点的动态变化。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