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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隆回县第六中学为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也是一所完全中学,承担初中、高中基础教育任务,县定编制71名,2017年底实有在职教师76人,在校学生1354人,其中高中生857人,初中生497人。
隆回县第六中学没有下属二级单位或机构。
二、单位基本情况
编制人数为71人,实际人数98人,其中在职76人,离退休22人,遗属补助人数6人;小车编制数0台,实际0台;房屋面积22776.06平方米,固定资产1311.8万元等等...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1281.18万元(含事业收入140万元)。比上年增加13.4%。总支出1195.4万元,比上年增加52.3%。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1281.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1.18万元,事业收入1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151.7万元。增加原因是2017初结转了2016年老师部分绩效,加上今年教师人数增加,且增发从2016年7月到2017年12月的绩效补差。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119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195.4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410.47万元。增加原因是2017初结转了2016年老师部分绩效,加上今年教师人数增加,且增发从2016年7月到2017年12月的绩效补差。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281.18万元,比上年增加1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1.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1195.4万元,比上年增加5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281.18万元。比上年增加13.4%。财政拨款支出1195.4万元,比上年增加52.3%。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281.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1.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40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151.7万元。增加原因是2017初结转了2016年老师部分绩效,加上今年教师人数增加,且增发从2016年7月到2017年12月的绩效补差。
(三)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195.4万元。基本支出:119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5.5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13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2万元。项目支出: 42.8万元。与2016年增410.47万元。增加原因是2017初结转了2016年老师部分绩效,加上今年教师人数增加,且增发从2016年7月到2017年12月的绩效补差。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3万元,决算数为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车辆保有0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5.3万元,决算数为5.4万元,公务接待42批127人次。
“三公”经费增加变化情况说明:
1、持平: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与2016年持平。隆回县第六中学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1、没有政府性基金决算:隆回县第六中学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公开表注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1、2017年隆回县第六中学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0万元。与2016年增(减)0万元。增(减)原因无。
2、没有政府性基金决算:隆回县第六中学部门2017年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隆回县第六中学部门2017年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XX等方面(科目名称相关)。与2016年增(减)0万元。增(减)原因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隆回县第六中学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有公车和大型设备:隆回县第六中学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2、无公车和大型设备:隆回县第六中学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决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8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如: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