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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羊古坳乡委员会 羊古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羊古坳乡2010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中共羊古坳乡委员会 羊古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羊古坳乡2010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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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羊古坳乡委员会 羊古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羊古坳乡2010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羊古坳乡2010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羊古坳乡委员会
羊古坳乡人民政府
2010年5月20日
羊古坳乡2010年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2010年度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方案》和《邵阳市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评估办法》的具体要求,为了切实解决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工作的突出问题,沉稳应对省、市、县对我乡的考核评估,确保2010年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要经常性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工作,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湘人口领发〔2010〕1号和邵市人口领发〔2010〕1号为准则,以求真务实为导向,以推进长效工作机制建设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基层基础工作,确保我乡2010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类目标得已实现。
二、组织领导
乡成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工作建设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米成柱同志任组长;乡长刘永红同志任副组长;副乡长、计生分管领导赵云翠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计生办主任廖昌周同兼任办公室主任。
行政驻村干部,计生办联村人员负责所驻联村的计生基础工作;计生办主任负责计生办四位一体建设,各种迎检资料的归档管理及卫生院,公安派出所的工作协调。
三、主要工作目标
在扎实做好基础工作的基础上,必须保证人口出生无错漏报;人口性别无错报;已婚育龄妇女特别是两个年度有出生人口的已婚育龄妇女必须要落实一项有效的避孕措施;流动人口管理资料齐全;社会抚养征收要依法立案。资料齐备,征收准确率100%;村级三位一体,乡级四位一体活动室规范整洁、资料备全。
四、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
(一)进一步核查期内出生。以行政驻村干部和计生联村人员为主,逐户上门核对期内出生情况,期内出生是指2008年5月1日至核查日的出生.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核实。
1.核实出生人员是否有错报,一孩出生要核实男女双方的出生年月日(查身份证,户口本)。凡一孩出生,只要男方满22周岁,女方满20周岁,不论有无结婚证,生育证,都做政策内一孩统计上报;二孩出生错报重点查办理生育证的夫妇,是否有生育二孩隐瞒,生育三孩当二孩上报。
2.核查出生漏报,一是核查大龄男女青年的非婚生育漏报,对照村户口本将18岁以上女性和20岁以上的男性逐一造册,结合村级已有的已婚育龄妇女台帐,一一上门核查,核查其要否有非婚同居生育漏报,是否有已婚育龄妇女漏登。二是查现只有一男孩的育龄妇女,是否有出生二孩漏报。三是查已办理一孩,二孩生育证未生育的夫妇是否有出生未报。四是查村卫生室防疫接种名册,核查期内出生已上报的出生时间和性别是否统一,是否有已接种但未上报的人口漏报。五是核查公安上户登记情况,是否有已上户但未上报出生的人口(计生办统计员负责)。
3.凡查出的漏报人口,必须登记夫妇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新生儿姓名、性别,属于2009年10月1日以前的出生,必须补报县计生局统计股,2009年10月1日后的,经研究再定上报时间。
(二)期内避孕措施清查,凡2008年10月1日以来有出生和流引产的,必须落实一项有效的节育措施;一孩未上环和二孩未扎的可发用药具,必须在相关表册上体现出来,每月随访一次,并在专干手册上有记录,每格划一斜线,上联填发放时间,下联填随访时间;上环一个月内,结扎一个月内都要随访一次,并在节育措施变更花名册后一栏内填写随访时间。
(三)外出已婚育龄妇女清查。重点是对2008年5月1日以来的出生的对象进行全面入户核查,查明该夫妇是否外出,外出的具体时间、大致地点。按组、姓名、外出时间、外出地点(外县)、流动人口证号、孕检次数、已孕检次数等项目造具花名册,填写好<<村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报告单>>一式两份,村留一份,调查核实生未办证的要补办证登记,并补录至客户端.流出人口寄回的孕检证明到乡计生服务所登记后要存村活动室备查,未寄孕检证明的返乡孕检。
(四)社会抚养费到位率清查。对2007年10月1日以来已上报的出生,必须整理好案卷并造具好社会抚养费征收花名册,分姓名、孩次、出生时间、处罚决定书号、案卷号、应征收金额、已征收金额、收据号码。对未报人口的案卷要清理另行收藏。
(五)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对生育一个孩子且年满14周岁以下并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由乡财政发放每年6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造具花名册并张榜公布。
(六)村为主工作情况。各村要配备女性专干,村务公开栏填写准确,字迹工整,村级活动室要整洁,必须提供以下资料:村级报告单,已婚育龄妇女台帐,专干手册,流动人口管理资料,会议记录等。活动室要有B超孕检室、床及插座。
(七)优化调查环境。以村为单位组织组长、党员、信息员进行迎检业务培训,有条件的村组要组织期内四种人进行培训,并将期内出生人口公布到小组,并动员群众大胆提供给调查组。
五、强化责任,严格奖惩
为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建设任务圆满完成,此次工作由乡党委书记、乡长负总责,班子成员联村,全体干部职工包村,村固补干部包组包对象制度,并与行政驻村干部,计生联村人员签订责任状。凡经省、市、县抽查的村出现漏报出生一人,分别罚计生联村人员、行政驻村干部和村固补干部1000元、600元、400元。属期内政策内出生漏报的,按以上标准的2倍罚款,并按隆回县委(2010)1号文件处理,其他项目因工作不力造成被扣分的,视情节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经省、市、县抽查无问题,奖样本村行政驻村干部、计生联村人员各600元、1000元。

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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