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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发〔2013〕20号
关于胡小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经乡党委研究同意:
胡小丽同志拟任羊古坳乡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拟免去其社会事务办办公室主任、民政办主任;
欧阳琳同志拟任羊古坳乡党政综合办办公室主任;
潘 勇同志拟任羊古坳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办公室主任, 拟免去其羊古坳乡司法所所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职务;
孙 柳同志拟任羊古坳乡社会事务办办公室主任、民政办主任,拟免去其羊古坳乡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职务;
范花香同志拟任羊古坳乡经济发展和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
邹双叶同志拟任羊古坳乡团委书记;
庞汪鑫同志拟任羊古坳乡司法所所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办公室副主任、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龙永鸿同志拟任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副站长。
中共羊古坳乡委员会
2013年4月2日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