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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岩口镇农村环境卫生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岩口镇农村环境卫生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7-00035 发文编号: 岩政发〔2017〕27号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岩口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06-26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7-06-23 有效期: 长期公开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

为提升我镇各村(居)环境卫生水平,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经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岩口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9日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农村环境卫生水平,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农村环境卫生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美丽岩口”建设,以治脏整乱添美为抓手,以体制机制建设为重点,有效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促进我镇农村环境卫生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常规化轨道。

二、 工作目标

建立起“清扫保洁全面覆盖、收集转运专业运作、处理方式集中统一”的闭环管理系统;建立全程监管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2017年100%完成行政村的陈旧生活垃圾集中清理。县级卫生村不少于行政村总数30%,2018年新增县级卫生村不少于40%,2019年实现省、市、县三级创建全覆盖。2020年所有村(居)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95%以上,切实形成农村环境卫生设施齐全、治理技术成熟、保洁队伍稳定、资金保障有力、监管考核完善的良好局面。

三、 工作措施

(一) 设立村级专职保洁员

建立保洁队伍。农村垃圾清扫保洁以村级为主负责,按村常住人口的数量确定村级保洁人数《见附表》。2017年6月20日前,所有村级专职保洁员必须配备到位,7月1日开始履行职责。

1.明确工作职责。村级专职保洁员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 作业时必须穿统一配置的环卫反光工作服,能吃苦耐劳、遵纪守法;

(2) 每天负责对责任区域内的道路、河流、水塘及其它公共区进行日常清扫保洁,确保村庄院落环境整洁;

(3) 每天及时将责任区域的垃圾转运至垃圾集中收集点、负责装入垃圾桶;

(4) 引导群众自觉打扫卫生和规范存放垃圾,对乱到垃圾的要及时进行制止,对不听劝阻的,要及时报告村(居)干部;

(5) 负责保管好自己的清扫保洁工具;

(6) 完成镇、村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集中清理陈年垃圾

为加快治脏进度、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决定于今年6月10至30日期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陈年垃圾集中整治行动。实行各班子成员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支两委成员包组的工作机制。各村(居)委员会要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村组干部、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大清扫行动,集中对公路、河流、水库、山塘及农户房前屋后等公共区域的陈年垃圾逐院落进行清理,切实做到所有院落、村内公共场所、水域、公路沿线及周边无成堆垃圾、无散落垃圾、无堆放建筑垃圾,无废弃瓶、袋,100%完成陈年生活垃圾清理任务。清理出来的陈年的生活垃圾由各村自行焚烧填埋。镇美丽乡村办加强对陈年垃圾清除大行动的督导和考核,根据考核得分比例计算和安排镇对村的专项经费。

(三)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镇垃圾中转站建设要加快前期准备,尽快做好征地、矛盾纠纷调处相关工作,确保2018年投入使用。为全面启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机制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四) 强化重点区域保洁

1、加强道路卫生保洁。镇内县道路面的清扫和边沟的畅通,日常保洁由所属村负责。实行段长和网格化管理制度,每个责任段配备保洁员一名。村道路的清扫保洁由村级负责。

2、加强水域卫生保洁。实行河段长负责制和网格化管理,驻村干部、村级保洁员负责。小型水库及小河溪沟、水渠的日常卫生保洁由村级保洁员负责。

(五) 建设清运处理系统

各村按人口、区域设立3至10个垃圾收集点,具体以县核定为准。村(居)负责将垃圾收集到集中点,由县再转运至县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

四、 保障机制

(一) 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力度,镇成立“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

顾 问:刘咏波

组 长:王勇军

副组长:陈高君 肖小林(常务) 周子敬 陆斌 石小成 罗建华 罗强国 朱灯红

成 员:刘丽琼 罗树华 廖丁权 陈松江 马 梨 马建华

董银春 王本华 黄春华 陈 楷 陈 杰 陈扬然

陈爱芳 胡明军 罗火军 李忠杰 李志鹏 杨启明

罗丁丁 曾剑锋 马尚华 刘光亮 马志超

(二) 广泛宣传教育

镇各部门、村(居)要利用好广播、村村响等媒体发挥宣传主流作用,全方位宣传农村环境卫生要求,及时曝光不文明行为。各部门、村居要层层召开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和村规民约,划分村级公共保洁区域,群众自治保洁区域,规范村民行为、做到垃圾定点定时存放。教育部门要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广大学生带动家长形成讲究卫生的良好风尚。卫计部门要动员全员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努力营造人人支持环境卫生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 明确监管责任

镇环境卫生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综治协调作用,加强农村环境卫生长效机制建设督导考核,及时调度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各部门、村居要认真贯彻落实好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环境卫生长效机制建设的各项决策,严格督促各村(居)尽快按要求配好村级专职保洁员,制定村级专职保洁员管理考核办法,加强村级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巡查监管,及时解决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过程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各村(居)要严格按照要求尽快将村级专职保洁员配备到位,加强保洁员培训和管理。

(四) 强化资金保障

为确保农村环境卫生工作长期有效开展,建立村级清扫保洁经费“县、乡镇、村居”三级投入保障机制,所需经费由县、乡镇、村三级按40%、20%、40%的比例分担。县财政按全县农村常住人口每年人平12元的标准补贴总额,按人口数、村组数及地域面积等相关因素核定到镇,乡镇再安排到村;乡镇本级财政负责解决年人平6元的经费;各村居在政策范围内制定村规民约,向村民筹措年人平不少于12元的清扫保洁经费,鼓励社会捐助资金,村级自筹经费限本村居使用。各村居要加强对村级专职保洁员清扫保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村级专职保洁员工资待遇挂钩。

(五) 严格督查考核

镇每个月对辖区内的村(居)进行考核一次,并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各村(居)要坚持开展好对组与卫生户的月评比活动,采取必要的奖罚措施提升村民的主动参与意识。

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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