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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岩口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岩口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7-00038 发文编号: 岩发〔2017〕30号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岩口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09-20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7-09-08 有效期: 长期公开

各村(居)、镇属各部门: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岩口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岩口镇委员会

岩口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8日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成效,深入推进和谐平安岩口建设,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平安岩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在全镇开展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知综治、提民调、促和谐、保发展”为宣传主题,以“三联二访一帮“走访活动为纽带,整合宣传资源,丰富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注重宣传效果,努力营造浓厚的综治工作舆论氛围,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热情,促进综治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以及和谐平安岩口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维护岩口的安全稳定和谐。

二、组织领导

镇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咏波

副组长:王勇军 陈高君(常务) 肖小林 周子敬 陆 斌 石小成 罗建华 罗强国 朱灯红

成 员: 刘丽琼 郭 斌 陈爱芳 廖丁权 胡明军 曾剑锋 马志超 李志鹏 杨启明 罗时元 范 邃 陈进城 陈松江 李江华 刘光亮 袁洪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郭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镇综治办。

三、宣传内容

1、宣传镇综治办以及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部门的工作职责职能。

2、宣传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部门近年来在全镇综治工作中取得的辉煌成绩,以及在平安创建中所起到的积极作用。

3、宣传平安创建工作的内容、形式和意义。

4、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电话民调规则、意义和作用。

四、宣传形式

1、充分利用宣传栏、“村村响”、微信群、公众号等宣传载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2、利用“三联二访一帮”走访活动的纽带桥梁作用,建立干群电话联系制度,保持干群经常电话联系,畅通利民渠道,搞好亲民活动,建立好干群关系。

3、通过召开大会、主题会、专题讲座、悬挂宣传横幅、条幅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4、组织广大干部群众佩戴“平安创建义务巡逻”红袖章参与村居、院落巡逻,提高干部群众平安创建工作的参与率。

五、主要活动安排

1、9月10日前,各村(居)、组、院落(网格)要建立平安创建微信群,统一冠名: XX村(居)平安创建微信群,XX组(院落、网格)平安创建微信群。驻村干部(或走访干部)要选好群主,帮助群众建好平安创建微信群,而且自己也要成为该群成员,并且经常在群里发布综治及平安创建信息。

2、9月15日前,要完成下半年“三联二访一帮”走访活动。走访责任人走访时,要将走访范围内年龄在16—65岁之间有隆回本地电话的群众作为走访重点对象,要完成《走访联系包干责任表》的填写和相关资料上报。

3、9月10日前,各村(居)要建好室外综治宣传栏一个,永久宣传标语2条。派出所要按要求每半月将警情通报张贴至村、组、院落,并拍好照片。

4、9月5日前,各村(居)要完成第三批“平安家庭”摘挂牌工作,宣传好“平安家庭“创建工作。

5、9月20日前,派出所要对全镇范围内所有的麻将馆、公共娱乐场所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整治,净化社会风气,标本兼治。

6、9月10日至20日,各学校、卫生院、企业要宣传、开展好“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企业”等创建工作。

7、9月1日至11月1日,“村村响”要高密度广播“平安创建”等综治工作。

8、9月1日至11月1日,各驻村干部、派出所人员、村组干部,要组织群众佩戴“平安创建义务巡逻”红袖章参与村组院落(网格)巡逻,搞好巡逻防控工作,做到白天红袖章能见,晚上警灯能闪。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居)、镇属各单位要严密组织,精心实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并做好详细记录和留存图片资料。

2、多措并举,创新形式。各村(居)、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电话、微信等载体,突出宣传综治工作、平安建设的新理念、新要求、新动态和新成效。

3、广泛动员,齐抓共管。各村(居)、各单位要积极参与、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综治工作,提升群众安全感;要发挥自媒体作用,大造舆论氛围,形成声势,增强宣传效果。

4、督促落实,严明奖惩。为确保宣传活动不流于形式,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将狠抓督促检查、资料上报,凡工作未落实,资料未按时上报的,将扣除相关走访责任人和村(居)的绩效考核分数。

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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