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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鸭田镇人民政府
2024年度整体支出与财政运行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委托单位:隆回县财政局
评价机构:湖南南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时间: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湘南绩评字[2025]019号
隆回县鸭田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
整体支出与财政运行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隆回县财政局:
我们接受贵局委托,依据《隆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4年度乡镇(街道)下级财政运行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5〕9号)等文件,按照贵局关于实施2024年度下级财政运行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部署,组成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于2025年10月中旬对隆回县鸭田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财政整体支出与运行重点绩效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价。
由隆回县鸭田镇人民政府提供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进行评价并发表评价意见。在绩效评价过程中,我们结合隆回县鸭田镇人民政府的实际情况,采取了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定量评价主要是以隆回县鸭田镇人民政府提供的相关资料为依据,经过认真审核分析得出定量评价结果;定性评价主要实施了包括召开座谈会、实地查证、收集和整理相关数据、发放调查问卷、听取隆回县鸭田镇人民政府领导及相关人员的情况介绍及现场考察提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评价程序,对相关评价指标进行汇总分析得出定性评价结果。
现将评价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鸭田镇隶属于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地处隆回县北部,东邻罗洪镇,南抵羊古坳镇,西接金石桥镇,西北抵娄底市新化县水车镇,东北接娄底市新化县槎溪镇。辖区总面积74.49平方千米。下辖1个社区、18个行政村,总人口2.13万人。
1.在职人员。隆回县鸭田镇人民政府共有机构编制85人。2024年度在职人员86人(2024年12月末在编人数,包括财政所人数)。
2.应急保障车辆实际数1台,其他用车1台;房屋面积9874.08平方米。
3.机构设置。内设科室4个、直属事业单位5个、执法机构及其他机构1个。具体情况如下:
(1)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2)直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生态事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3)其他机构主要是人大机构、政协机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机构、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民武装部等。
4.主要职能。鸭田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和社区工作;(2)落实基层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制;(3)规范经济管理,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4)加强社会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环境,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5)发展民生事业,强化公共服务,搞好公共设施建设,开展社会保障服务;(6)加强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7)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8)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9)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5.重点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2024年度隆回县鸭田镇人民政府未承办省市重点工作。
(二)部门年度预算收支情况、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1.2024年度财政部门批复的隆回县鸭田镇人民政府部门年度预算收入1681.0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2024年度预算支出1681.0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1007.02万元。包括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其中
人员经费支出894.19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112.83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674.00万元。
3.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较上年预算1533.86万元增加147.16万元,增长9.59%。
4.2024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及“三公”经费预算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并于2025年3月11日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1)2024年度总收入决算数2423.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8.51万元,占比73.79%; 其他收入635.19万元,占比26.21%。比上年总收入决算数2006.71万元增加416.98万元,同比上升20.78%,主要是增加了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635.19万元。
(2)2024年度总支出决算数2423.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6.11万元,占比82.36%;项目支出427.58万元,占比17.64%),比上年总支出决算数2006.71万元增加416.98万元,同比上升20.78%,主要是增加了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635.19万元。
(3)2023年度结转和结余0.00万元,2024年度累计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数1681.02万元,预算执行数2423.69万元,预算执行率144.18%。决算报表已于2025年9月26日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3.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数7.7万元,预算执行数7.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基本支出
1.基本支出情况。隆回县鸭田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基本支出决算数合计1996.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9.17万元,公用经费191.75万元,其他支出635.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人员经费1169.17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1116.2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16.57万元、津贴补贴293.47万元、奖金198.49万元、伙食补助费6.02万元、绩效工资0.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2.5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9.4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4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0万元、住房公积金107.1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93万元。其中退休费19.00万元、生活补助17.98万元、医疗费补助0.00万元、奖励金0.29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3.7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5万元。
(2)公用经费191.7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91.28万元。其中办公费18.93万元、印刷费13.36万元、电费12.00万元、邮电费0.25万元、差旅费32.81万元、维修(护)费9.17万元、租赁费1.82万元、会议费2.15万元、培训费0.30万元、“三公”经费10.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招待费4.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97万元】、专用材料费2.19万元、劳务费8.74万元、委托业务费4.18万元、工会经费22.97万元、福利费24.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78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4.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18万元。
资本性支出0.47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0.47万元。
(3)其他支出635.19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1)2024年度决算支出“三公”经费10.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4.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7万元。2023年度决算支出“三公”经费11.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6.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
(2)2024年度决算支出“三公”经费较2023年度减少0.04万元。
(3)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6.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2024年度实际发生“三公”经费支出10.9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97万元(比预算节约0.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9万元(比预算节约0.01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99.64%,2024年“三公”经费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4)2024年度“三公”经费管理略有成效,主要是根据文件规定,通过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范围、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严肃公务接待纪律等措施,节约了公务接待支出。
(三)项目支出
2024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数427.58万元,是为了完成特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1.项目资金总投入及落实情况。2024年年初累计项目资金结转和结余0.00万元,2024年度财政拨款427.58万元,财政拨款已拨付到位。项目资金总投入427.58万元已全部支付到位,项目已全部完工。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2024年度项目支出427.5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构行政工作支出、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村级农业产业发展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等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1)政府机构行政工作支出35.96万元;
(2)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07.72万元;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60.00万元;生产发展支出107.67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66.00万元;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6.00万元;文物保护支出2.64万元、文化和旅游支出0.40万元、农村社会事业6.15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05万元、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0.00万元、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5.0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隆回县鸭田镇人民政府未提供单独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在《鸭田镇人民政府财务管理制度》中提出设立项目专账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实施、检查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支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专项资金账务处理基本符合隆回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未制定严格的项目组织管理制度。
(二)项目管理情况
隆回县鸭田镇人民政府未制定项目管理制度,未提供项目支出进度统计台账,对项目资金支付进行实时监督管理。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一)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各项资金及资产安全有效使用及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有序健康发展,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及资金流失、浪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文件,制定了《鸭田镇人民政府财务管理制度》,从“收入管理、支出管理、上级单位补助管理”等三方面制定了相关制度。支出管理实行财务会审制度,财务会审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党委专职副书记、人大主席、党委统战委员、财政分管领导、财政所长组成,主要从民政经费、借款、物资采购、电话管理及岗位津贴、招待费、差旅费、公费医疗、电费、公车、租车、广告制作费、打印费、电脑维护费、加班补助和工作经费等14个方面制定了较为详细的财务管理制度。现场评价过程中,该单位未提供财务核算方面的管理制度。
(二)建立完善财产物资管理制度。隆回县鸭田镇人民政府未提供财产物资管理方面的具体制度。2024年度新增及报废处置资产全部录入湖南省行政事业资产动态管理系统,建立了2024年固定资产台账。
(三)严格执行资产处置审批制度。未发现隆回县鸭田镇人民政府在2024年进行了资产处置。
(四)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鸭田镇账面资产总额2809.06万元,其中
流动资产1905.1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67.82%),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635.86万元,其他应收账款1263.53万元;
非流动资产903.8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2.18%),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净值710.03万元(固定资产原值980.70万元,累计折旧270.67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交通工具、电脑、空调、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桌椅等;
负债总额1849.66万元,资产负债率65.85%。主要是其他应付款余额1892.8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67.38%,应缴财政款余额-27.80万元、应付职工薪酬-14.89万元、应付政府补贴款-0.46万元挂账时间均在1年以上,未及时进行清理。单位应加强对资产和负债的管理,避免造成资产流失,避免资产负债率过高,从而影响财政可持续性。
五、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25年8月,隆回县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组,下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乡镇(街道)下级财政运行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5〕9号)文件,委托湖南南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25年8月鸭田镇开展自查自评,2025年10月湖南南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鸭田镇进行现场评价,2025年10月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现场评价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核实数据。核实2024年度财政整体支出与运行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检查2024年度和2023年度财政整体支出与运行重点绩效评价数据,并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查阅2024年度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实地查看。现场查看实物资产。
4.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
5.综合分析。归纳汇总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6.评分。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报经审核后出具正式评价报告。
7.撰写报告。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情况
1.财政运行投入(10分)。鸭田镇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符合经济发展规划或党委、政府决策。但预算整体绩效目标与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不相对应,存在调整预算数,在职人员控制率101.18%,本项实际得分为9.50分。
2.财政支行支出(10分)。鸭田镇“三保”等重点工作保障到位,预算执行良好,预算调整率6.39%,公用经费控制率407.94%,部分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本项实际得分6.5分。
3.财政运行过程(15分)。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项目支出管理制度等制度不健全,部分支付不符合国家财经法规,白条列支,超预算支出,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发票款未按时报销。本项实际得分为11.50分。
4.财政运行产出(44分)。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没有全面落实到位,资产盘点工作未有效进行,往来账未及时清理。村账管理较规范,能及时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事项和本职工作,年度重点工作办结率100%,工作质量较好,群众投诉的情况较少,基本实现年度总体工作目标。本项实际得分为38.30分。
5.财政运行发展(17分)。鸭田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综合实力稳步提升;聚力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立足污染防治,城乡面貌提档升级;围绕基层治理,社会秩序和谐稳定;倾力民生民利,群众幸福感持续增强,社会效益较为明显;本次评价发放28份满意度调查表,满意度比例为91.33%;本项实际得分为16分。
6.财政运行效果(4分)。村集体经济建设持续发展壮大,可支配财力较稳定。本项实际得分为3.5分。
(二)评价结论:根据财政整体支出与运行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指标科学综合评价,隆回县鸭田镇2024年度财政整体支出与运行重点绩效评价得分85.80分,绩效评价等次为“良”。
七、财政运行主要绩效
从财政整体支出与运行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结果来看,鸭田镇人民政府较好地执行了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较好地履行了部门职能职责。2024年财政整体支出与运行重点绩效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大力推进经济发展。一是大力推进农业产业稳序发展。发展优质水稻6000余亩,粮食总产10700余吨,其中水稻收获1.76万亩,总产9000余吨;其他粮食作物0.3万亩,总产2200余吨。二是大力推进经济运行稳中有进。鸭田镇地区生产总值4.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15亿元,消费品零售总额8.11亿元。三是大力推进项目建设高效实施。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9个,涉及金额169万元,水利项目总计投入60余万元。四是大力推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 扎实开展“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活动,全力为外星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和横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做好保障服务工作,大力落实“一件事一次办”制度。
(二)深抓乡村振兴。一是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对全镇9336户农户开展全面走访排查,其中入户调查7642户,村级研判543户,线上通讯1151户,全年消除监测对象16户44人,纳入监测对象1户1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22户33人,对所有脱贫户、监测户,均做到了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动态管理。二是不断巩固村级经济根基。各村(社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拓宽增收渠道,2024年全镇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65万元。石鼓村青蛙养殖、李子坳新村金秋梨种植、寨李村红薯干加工、大水洞村黄桃种植和古塘村茶油种植等特色产业得到进一步巩固发展。三是不断巩固美丽乡村建设。
(三)狠抓乡村环境及耕地保护治理。一是全面狠抓人居环境治理。开展集中整治行动20 余次,清理卫生死角150余处,累计参与人次2000余人。实施30间户厕所改造且已全部联通。二是全面狠抓环境污染治理。对辖区内企业、养殖场、小作坊定期开展巡查12次,处理群众举报8起,配合上级环保部门检查6次,自行巡查 12次,查处野外焚烧行为18起,切实打赢蓝天保卫战;开展清风行动,加强水域巡查渔业执法20余次。三是全面狠抓耕地保护治理。切实保护耕地生态红线,全年治理耕地抛荒50余亩,组织群众植树造林1000余亩,封山育林1200亩,耕地恢复50余亩,打击处理乱占耕地行为10余起。
(四)强化社会稳定。一是持续完善干部作风建设。扎实开展“讲政治规矩、强担当作为、树新风正气”专项活动和党纪学习教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夯实思想基础,铸牢干部政治忠诚。二是持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法定程序,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三是持续完善安全风险防范。对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20次以上“地毯式”隐患排查,排查安全隐患问题120余条,全部实行闭环管理,按期整改到位。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对全镇8所学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校园食品安全检查,全年共计现场实地检查102次。四是持续完善社会治理能力。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强化对信访重点人员、精神障碍患者、涉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问题青少年、利剑护蕾重点风险人员、“三失一偏”、有暴力倾向的重点人员摸底,建立“五包一”责任管理台账。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积极主动化解矛盾纠纷,累计排查矛盾纠纷共100余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70余件。五是持续完善高效宣传机制。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4次,全年累计开展森林防灭火、防一氧化碳中毒、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紧急救援知识等各类宣传81次,发放各类宣传单5万余份,全年发表各类新闻报道91篇。
(五)着力实抓惠民服务。一是着力聚焦惠民政策落实。发放各类粮食、林业等惠农补贴500余万元;走访慰问退役军人200余次,发放慰问资金8万余元;雨露计划补助465人次,共计75.55万元;开展临时救助205人次,发放资金26万余元;全镇低保464 户629人,各类惠民资金已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位。二是着力聚焦就业增收。定期组织开展务工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全年稳岗就业享受奖补814人次,为村集体经济增加稳岗就业工作奖补资金4.07万元。三是着力聚焦服务品质。全年对辖区10余处水渠、水利设施进行修复和山塘清淤,总计投入60余万,对水质进行了4次大范围检测;在游家、石鼓、横金等村开展森林防火带、防火集水池等防火设施建设;对兴田小学、石鼓小学等实施食堂改造工程,对鸭田九年制义务学校的厕所实施改造。
此外,移民、节能减排、退役军人事务、食品安全、财政、统计等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八、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绩效自评方面
(1)未填报2024年度财政整体支出与运行绩效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自评报告基础数据表中政府采购数据不准确。表中记载政府采购年初批复金额7.70万元,决算公开数据7.70万元,但我们在现场工作中发现2024年1月101#记账凭证付陈*辉机关各办公室维修费6148.00元、2024年2月25#记账凭证付陈*杰萝卜冲茶场耕地恢复图斑租赁费164560.00元、2024年6月20#记账凭证付镇机关桶装水款3224.00元未通过电子卖场。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2.预算编制方面
(1)公用经费控制率较高。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批复数112.83万元,公用经费决算数为191.75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69.95%。
(2)项目支出预决算金额相差较大。项目支出年初批复数674.00万元,决算数为427.58万元。决算数较年初批复数减少246.42万元,降低36.56%。
3.预算执行方面
(1)预算调整率略高。2024年预算调整率为6.39%。
4.预算管理方面
(1)管理制度不健全。主要体现在会计核算、项目管理、档案管理、村账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制度不健全,未制定与本单位实际情况相符、完整且可操作性强的内部控制及管理制度。
(2)资金使用、监管合规性审核不严,存在白条列支。如2024年1月103#记账凭证,支付谭福田城区摩托车位人工费1850.00元用花名册代替。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3)超预算支出。2024年度预算支出1681.02万元,支出决算数2423.69万元,预算执行率144.18%。
(4)发票款未在规定的报账期限内及时报销。如2024年1月95#记账凭证,付袁*祥北京接访差旅费10255.00元,其中2023年5月17日的租车费用1200.00元。
(5)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发票名称开具错误。如2024年1月25#记账凭证,付孙*波租车费3920.00元,发票名称为“鸭田镇”。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5.会计核算方面
(1)未能正确确认固定资产,将固定资产费用化。如2024年3月49#记账凭证,付华峰厨具用品有限公司厨房用品款12561.00元,直接计入“业务活动费用/商品和服务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未计入“固定资产”科目进行管理。2024年12月85#记账凭证,付鑫阳网络公司打印机费用1800.00元,也未记入“固定资产”科目进行管理。
不符合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第四十一条“……事业行政单位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不符合《政府会计准则第 3 号——固定资产》第二条“……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2)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如2024年7月17#记账凭证收黄金井村村委会征地补偿款599.32万元误记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本级横向转拨财政款”(应记入“其他应付款-横*村”)。
虽然本记账凭证已于2024年12月200#记账凭证予以更正,但以后应注意在编制记账凭证时要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准确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6.资产管理方面
(1)未制定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管理制度。如现金盘点、银行存款对账、往来应收应付款项对账、固定资产盘点、无形资产盘点等管理制度。
不符合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第八十三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单位类型和内容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2)未提供固定资产盘点表。
不符合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第七十六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
(3)未按规定及时清理资产负债。2024年末应缴财政款余额-27.80万元、应付职工薪酬余额-14.89万元、应付政府补贴款余额-0.46万元,挂账时间均超过1年,2024年未进行清理和调整账务。该单位陈述于2025年5月已完成以上负债的账务清理与调整工作。建议以后年度在年终决算时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对资产负债进行清理,使年度报表做到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不符合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第六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账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各种应收、应付款明细账账面余额与有关债务、债权单位或者个人核对等”。
(二)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高度认识预算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预算编制工作,重视绩效评价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准确性、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防止漏编预算收支项目。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财务部门应会同项目支出申请单位,根据项目发展的重要性、可行性和效益,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项目资金。重视绩效评价工作,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单位本年度的工作目标,合理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支出、专项资金支出及项目支出的定量和定性目标。开展绩效自评时,对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资产管理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的预算支出要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2.加强财务审核,严格禁止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款项,严格禁止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及白条付款。
3.加强学习,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执行会计核算制度,按照财务人员分工加强对会计凭证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做到账实相符。定期核对固定资产,定期清理核对应收应付款项,按规定设立明细账,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4.加强内部控制及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会计核算、项目管理、村账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并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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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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