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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鸭发〔2016〕2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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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经镇党委研究,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同意,决定:
宁靖同志任鸭田镇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免去其鸭田镇民政办主任职务;
刘伟同志任鸭田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鸭田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远飞同志任鸭田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朱卓同志任鸭田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王树元同志鸭田镇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刘正钢同志鸭田镇政协秘书职务;
免去翟文丰同志鸭田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李腊生同志鸭田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中共鸭田镇委员会
2016年5月17日
( 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