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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鸭田镇渭溪村彭南奇非法建房强制 拆除行动方案
文件名称: 关于鸭田镇渭溪村彭南奇非法建房强制 拆除行动方案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2-00020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鸭田镇
发文日期: 2012-07-09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2-07-09 有效期: 长期公开

鸭政发[2012]7号

关于鸭田镇渭溪村彭南奇非法建房强制

拆除行动方案

为严厉打击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经研究,决定由鸭田镇政府负责牵头组织,相关单位配合,依法对渭溪村彭南奇非法占地建房违法建筑进行拆除,特制订行动方案如下:

一、渭溪村彭南奇非法建房的基本情况

渭溪村彭南奇非法建房未经国土行政管理部门合法批准,擅自于 2012 年 2月2 日动工在本村本组占用基本农田140平方米建房。县国土资源局于2012年2月4日己立案查处,依法定程序进行了调查取证,认定其行为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先后依法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但当事人置法律予不顾,打好基础垫层。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确保本次拆违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顺利实施,决定成立鸭田镇渭溪村彭南奇违法建筑拆除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拆除工作的统一部署、统一指挥,协调处理拆除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1、政 委: 刘祖中 鸭田镇党委书记

2、指挥长: 阳文丰 鸭田镇人民政府镇长

3、副指挥:刘松贵 鸭田镇联工委主任

刘 健 鸭田镇武装政法委员

罗小华 镇组织委员、纪检书记(常务)

邹天宇 县国土局总经济师

李 勇 县国土局工会主席

范 燕 县土地执法监察大队队长

本次行动共计抽调人员 69 人,其中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10 人,鸭田镇政府 42 人,鸭田国土资源所 4 人,金石桥国土资源所6 人,鸭田派出所 3 人,电视台记者1人,挖机1台。具体分工如下:

(一)协调组

组 长:刘松贵 鸭田镇联工委主任

成 员: 鸭田镇镇政府 4人

工作职责:负责拆除行动的有关协调和组织工作,确保抽调人员及时到位,做好拆除行动车辆的安排,县国土局抽调车2辆、镇派出所抽调警车1辆、鸭田镇政府抽调车4辆。

(二)群众工作组

组 长:刘 健 鸭田镇武装政法委员

成 员:鸭田镇镇政府14人

工作职责:负责当地群众解释和劝离工作,防止少数群众起哄闹事阻碍拆除工作顺利进行。

(三)拆除组

组 长:范 燕 县土地执法监察大队队长

成 员: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10人,鸭田镇国土资源所4人 、金石桥国土资源所6人、挖机1台。

工作职责:负责违法建筑拆除工作,协助公安部门设置警戒线,防止突发事件发生,负责现场摄像。

(四)安全保卫组

组长:罗小华 镇组织委员、纪检书记

成员: 鸭田镇镇派出所3人,镇政府17人

工作职责:负责现场秩序的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妨碍公务行为。

(五)后勤组 组长:王树元

成 员:鸭田镇办公室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行动抽调人员的饮水、就餐等后勤工作。

三、拆除工作时间和步骤

(一)拆除时间:2012年 月 日。

(三)拆除行动步骤

1.有关工作人员全部进场就位。

2.安全保卫组将阻碍拆除行动的人员清理出场,对拆除现场进行警戒。

3.拆除组妥善处理违章建筑内物品,交由后勤组清点登记。

4.拆除组实施违章建筑拆除。

四、工作纪律

(一)参加拆除工作的全体人员,要服从统一领导和指挥。

(二)各工作组人员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地点集中。

(三)参加违章拆除工作的人员必须佩带工作标志,有制服的工作人员须着装。

(四)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克服困难、坚决完成拆除工作任务。

(五)各单位派出人员至少要有一名带队领导

此次行动,各工作组要根据本方案的有关要求,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确保完成拆违工作任务。

鸭田镇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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