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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鸭田镇2021年粮食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鸭田镇2021年粮食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1-00178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鸭田镇
发文日期: 2021-03-0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3-09 有效期: 永久

鸭政发[2021]  29

关于印发《鸭田镇2021年粮食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

     《鸭田镇2021年粮食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鸭田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9日

鸭田镇2021年粮食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印发《隆回县2021年粮食产业发展实施方案》(隆办[2021]19号)文件、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农业稳县战略思想,努力践行乡村振兴战略,树立新时代产粮大县新面貌思想,确保我镇全年粮食生产任务圆满完成。大力推进优质稻等农业产业发展,着力加快土地流转,培育新型农民主体,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全镇完成粮食作物面积2.88万亩,总产达到1.32万吨,发展绿色优质稻1.88万亩以上,旱粮作物面积0.5万亩,病虫害专业防治面积0.1万亩,其中高档绿色优质稻种植面积1万亩以上,高档优质稻办点示范1000亩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一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严禁在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占地建房、开挖鱼塘、修建非农设施等,发展非农、非粮化产业。二是坚决遏制耕地抛荒。各村(居)要担负起属地责任,对辖区内抛荒耕地开展全面清查、普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将清查出来的抛荒耕地全面消荒。要充分发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农业保险、农信金融贷款等农业补贴政策杠杆作用,按照“有种有补、不种不补、谁种补谁、多种多补、种后补贴”的原则,充分调动农户种粮积极性。对于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基本农田,由原发包单位依法收回,重新发包给种粮积极性高的农户或调剂给种粮大户种植。三是切实提升耕地质量。支持鼓励种粮农户、大户发展秋冬绿肥种植,培肥地力;积极在全镇范围内推行“一季高档优质中稻+油菜(绿肥、蔬菜)”等水旱轮作种植模式;全力支持推进规模经营主体施用配方肥和有机肥。

(二)突出发展特色旱杂粮。各村(居)要围绕人民美好生活多元化需求,结合地方特色,示范种植甜糯玉米、秋马铃薯、红薯、花生、大豆等特色旱杂粮油作物,力争实现“一村一品”,要充分利用旱土、高岸田、天水田,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旱杂粮种植及精深加工,把小品种做成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大产业,如寨李村的红薯片等。

(三)大力发展优质稻产业,搞好优质稻试验示范工作。

着重搞好高档优质稻推广,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一是打造五百亩示范片2个。在游家村—麻罗村、张家山村各办一个五百亩示范片。二是打造百亩示范片4个。S322省道沿线各村(居)都要创办好百亩示范片。做到统一品种、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病虫害防治。

(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种粮大户和科技示范户,做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分片负责全镇19个村(居)的农业技术指导服务,要责任到人,实行专业技术人员包村联户。各村要加大土地流转,培育新型农民主体。

(五)大力推广粮油新技术。一是加大农药减量及病虫害统防统治技术推广。重点抓好草地贪夜蛾、二化螟、稻瘟病等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普及科学用药,提升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水平,并集成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模式,提升粮食品质,增加粮食效益。二是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安排专职专业技术人员分片指导、落实责任,确保技术服务对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全覆盖。

(六)认真做好粮食监测工作。各村(居)主要负责人要对粮食监测工作负总责,明确好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粮食监测村要坚决杜绝耕地季节性抛荒,严格确保水田全面种植水稻、旱土种植旱粮作物、秋冬种生产大力发展油菜和马铃薯等粮食作物,不允许出现冬闲田现象。要严格按照中稻监测村整村种植超级杂交稻的安排部署,抓好粮食监测村的工作落实,确保中稻平均亩产不得低于650公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继续健全完善组织机构,成立专职人员,村(居)书记为粮食生产第一责任人及具体责任人,全体村(居)干部及驻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分解任务,统筹落实各项工作,切实担负起发展粮食生产主体责任,同时,广泛宣传涉粮惠农补贴政策,为广大农户算种粮经济账、效益账,调动农户种粮积极性。

  (二)加大扶持力度。深入贯彻“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精神,在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基础上,对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种粮合作社等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和农业服务组织予以扶持:

1.“高档优质稻”生产:对流转耕地集中连片种植30亩以上高档优质中稻,按种植面积补贴50元/亩;对推广“高档优质稻”面积100亩以上,同一品种在一个村(居)区域内集中连片推广面积不低于100亩,做到统一技术指导、统一专业化防治、统一收购;年内完成加工销售高档优质稻谷1000吨以上的农业服务组织,按订单服务面积补贴50元/亩,单个主体补贴上限为15万元。

2.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对开展种植水稻农户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的农业服务组织,按合同面积补贴10元/亩。

3.贷款贴息: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银行贷款100万元以内并用于从事粮食生产、加工及服务等方面的,补贴贷款利息的50%。

4.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和推广:对按照镇统一安排承担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水稻水肥一体场地无盘育秧和水稻机械抛秧技术示范、稻田综合种养技术示范、稻油两熟水旱轮作示范、粮食种子展示示范与跟踪评价、农药减量及病虫害统防统治等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或农户,按面积给予社会化服务与物化补贴,其补贴标准按照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的服务协议进行补贴。

(三)严格检查验收。对各类种植户补贴的认定严格按照户(新型经营主体)申报、村初核、镇复核,切实提高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精准性。村初核要求面积全覆盖,到户(农户)率100%;镇复核要对新型经营主体全覆盖,到村全覆盖,普通农户到户率达到50%;镇抽查要对申报材料的程序性审查全覆盖,新型经营主体抽查率要达到50%,被抽中新型经营主体到户数不少于10户。初核、复核、抽查验收实行层层签字负责把关制度,有举报必查,失职失责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严格奖优罚劣。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大对粮食生产的督导考核,统筹安排各项资金,奖优罚劣,切实调动各级种粮积极性。开展工作考核。一是评选粮食生产先进单位。粮食生产单位实行单项考核,根据村(居)粮食生产考核结果,按村(居)个数的20%评选粮食生产先进村(居);耕地抛荒治理效果按村(居)个数的20%评选先进单位。各先进单位均给予600元的工作奖励。二是评选粮食生产优秀新型经营主体和先进个人。对在全镇粮食产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个人)、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奖励名额数量与奖金标准由镇粮食生产领导小组根据产业发展情况和上级表彰奖励情况确定。

(五)强力惩治耕地抛荒行为。对辖区内公路两旁水田连片抛荒2亩以上,或零星抛荒耕地10亩以上的村(居),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辖区内公路两旁水田连片抛荒3亩以上,或零星抛荒耕地20亩以上的村(居),因耕地抛荒造成不良影响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对抛荒不复垦的要下达复垦通知书,勒令恢复耕种,复垦不到位的将停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待复耕后再纳入补贴范围,抛荒2年以上,由村委会依法强制收回耕地承包权和使用权,重新发包给种植积极性高的农户或调剂给种植大户。

附件:1.2021年粮食生产指标任务分配表

    2.2021年粮食生产联村办点任务分解表

3.2021年度粮食生产考核办法

附件1

鸭田镇2021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配表

序号

村别

粮食面积(亩)

粮食产量(吨)

高档优质稻(亩)

办点示范

推广面积

1

渭溪村

2238

1030

750

2

柘溪村

1714

790

600

3

寨李村

1358

620

400

4

石鼓村

1783

820

600

5

平塘村

1480

680

550

6

张家山村

2126

980

450

950

7

鸭田村居委会

967

440

350

8

乐桥村

1584

730

450

9

李子坳新村

2239

1030

800

10

横金村

915

420

200

11

大水洞村

927

420

200

12

青庄村

1505

690

700

13

游家村

2060

940

450

850

14

古同村

1509

670

500

15

麻罗村

1328

610

100

500

16

横板村

999

460

300

17

苗田村

888

400

300

18

古塘村

1480

680

400

19

福田村

1700

790

600

合计

28800

13200

1000

10000

附件2

鸭田镇2021年粮食生产联村办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村别

高档优质稻(亩)

联村办点人员

办点示范

推广面积

联村领导

技术包村责任人

联村干部

1

渭溪村

750

袁金笛

汪海涛

陈淑娟

2

柘溪村

600

袁金笛

汪海涛

阮博

3

寨李村

400

邹黎亮

卢至华

贺方石

4

石鼓村

600

谭 金

卢至华

卢至华

5

平塘村

550

罗志军

汪海涛

汪海涛

6

张家山村

450

950

罗志军

张艳

游训光

7

鸭田村

350

周易中

张艳

李春保

8

乐桥村

450

彭 军

罗向阳

魏益林

9

李子坳新村

800

阳桂兰

卢至华

夏卫平

10

横金村

200

阳桂兰

罗向阳

邓荣

11

大水洞村

200

彭国顺

罗向阳

肖业军

12

青庄村

700

朱圣军

邓其芳

郑雪珍

13

游家村

450

850

朱圣军

邓其芳

邓其芳

14

古同村

500

周易中

谭婷婷

谭鹏

15

麻罗村

100

500

王 冰

谭婷婷

谭婷婷

16

横板村

300

田飞虎

谭婷婷

孙章

17

苗田村

300

谭 金

谭福田

陈新斌

18

古塘村

400

王 冰

谭福田

黎笃富

19

福 田

600

彭 军

谭福田

谭福田

合计

1000

10000

附件3

2021年度粮食生产考核办法

序号

考核

对象

考核项目

考     核     内     容

计分

计分办法

1

各村(居)

组织领导

1.会议部署、成立领导小组,村(居)书记亲自抓,-实行村支两委干部包组包干责任制。

10

未落实,不计分。

2

2.实施方案,政策落实等亮点工作。

5

未落实,不计分。

3

办点

示范

优质稻

“统一品种、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收购”等四统一完成情况。

5

未落实,不计分。

4

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100亩。

5

未落实,不计分。

5

粮食监测

完成粮食监测村的粮食调查、统计、生产、测产等监测任务。

5

未落实,不计分。

6

坚决杜绝耕地抛荒。

10

未落实,不计分。

7

未违反〈关于加强耕地耕作管理的若干规定〉或在上级检查中未受通报批评。

10

未落实,不计分。

8

耕地抛荒

落实人员包村分片指导制度。

10

未落实,不计分。

9

有工作场所,有经费保障。

5

未落实,不计分。

10

种粮补贴发放

按照上级要求配合落实惠农补贴发放工作。

10

未落实,不计分。

1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新发展1名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5

未落实,不计分。

12

信息报送

按上级要求及时报送各类农业生产台帐、报表、图片等信息资料。

10

未按要求报送,每次扣1.5分,扣完为止。

13

完成年度各项任务

10

按完成目标任务比例计分。

合   计

100

说明:单项考核内容未涉及到的村(居),本项考核内容取全镇平均分值。


一审: 二审: 隆回县 三审: 鸭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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