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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共隆回县委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回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隆发〔2015〕5号),设立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挂隆回县政府法制办公室、隆回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隆回县政府经济研究室牌子,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调整、增加由县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整合的职责
1.将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责划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责划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将县旅游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进一步明确和加强的职责
1.加强法制建设职责,建设法治政府。
2.加强政策研究工作职责,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
3.加强金融工作职责,提升政府对金融市场的宏观指导能力。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及县政府授权召开的会议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县政府值班和信息上报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六)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涉及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七)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及其他综合材料。
(八)搜集、研究和综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县政府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九)指导、协调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和电子政务工作。
(十)组织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十一)负责拟订县政府依法行政规划;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实施和工作落实;组织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推进政府法制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府合同管理、政府法律顾问以及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和监督。
(十二)负责对驻隆金融管理部门和银行、证券、保险、期货等各类金融机构的联络、协调和指导。
(十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工作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议,当好县委、县政府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十四)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
(十五)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对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村的优惠政策,督促检查民族法律法规、民族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组织指导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六)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承办民族成份管理工作和来隆少数民族服务工作。
(十七)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民族关系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聚居村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参与重大民族宗教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十八)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村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十九)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参与做好民族聚居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和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等工作。负责全县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申报和管理。
(二十)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二十一)协调组织我县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具体事宜。
(二十二)参与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二十三)负责党和国家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行使宗教行政执法职能,受理有关行政复议,参与有关行政诉讼。
(二十四)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十五)研究宗教理论和宗教现状,负责全县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处理宗教领域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十六)指导宗教组织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指导和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推动宗教组织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组织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二十七)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
(二十八)负责组织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十九)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对外以及对港澳台的交往活动,参与涉及宗教的对外宣传工作。
(三十)负责全县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管理。
(三十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全县旅游业发展,研究拟订全县旅游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培育、完善和开拓旅游市场,研究拟订我县开拓旅游市场的措施并指导实施。
(三十二)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区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三十三)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审核报批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的设立、注销和经营范围变更;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三十四)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确定的各类旅游区(点)、旅游设施、旅游产品等方面的等级和标准,组织实施旅游饭店和旅行社星级标准和星级评定与复核工作;负责全县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和申报以及旅游度假行业归口管理的有关工作。
(三十五)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6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组
负责文电收发运转、拟办和上传下达;负责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函)的起草和审核等办文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县长(专题)办公会议的议题收集和记录、整理、编发;负责对来县人民政府联系工作的上下级人民政府、各部门领导的接洽和联络工作;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向县人民政府的请示、报告转送呈办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的通知、会场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催办落实;负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刊及信函的收发;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公文处理业务指导;负责《隆回政报》的编辑。
(二)机要室
负责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书档案管理、机要通信和保密工作;负责领导阅文的传送、登记和领导阅文批示的办理;负责县人民政府印章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及政府领导公用私章的使用管理;负责上级人民政府重要文件、函、传真件的处理和县人民政府文件的发送。
(三)建议提案工作组
负责办理县人民政府承接的全国、省、市、县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负责与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及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联络;负责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向县人大、县政协的汇报材料的审核;负责县长联络员相关工作。
(四)行政后勤组
负责县人民政府大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院内房屋规划、管理;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院内公共设施、供水、供电、通讯、卫生、绿化、美化等管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车辆管理和调配;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经费预决算和财务开支的审核、呈报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补贴)、差旅费、养老保险、医保、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职工福利的管理支付;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务接待、后勤供给。
(五)综合组
牵头组织起草县政府重大报告、重要综合性文件(含《政府工作报告》、重要汇报材料、重要文件等),负责起草、修改县长的综合性讲话、文章和报告等文稿,参与起草县委、县政府有关重要会议的文件;负责县长的政务服务工作,督促有关事项落实。
(六)调研组
对牵涉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牵头组织调查研究,及时综合归纳,提出供县政府决策的参考方案和政策性建议;负责编发《隆回经济》内部刊物和资料;负责起草县政府办公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及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文稿等;参与县政府重大报告、重要文稿的起草。办理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人事组
负责组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主任办公会议、班子成员会议、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干部职工会议;负责本办机关及所属归口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工作。
(八)金融组(县金融证券管理办公室)
负责对驻隆金融管理部门和银行、证券、保险、期货等各类金融机构的联络、协调和指导;负责实施县人民政府对全县金融市场运行的宏观指导并组织目标考核;负责协调涉及全县金融领域的重大问题,配合组织实施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维护全县金融稳定;负责全县上市资源的开发、培育扶持和企业上市的再融资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变更、审批和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和推动全县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发展和重组工作;负责指导地方性金融行业协会及有关中介机构的自律性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公共机构节能组(县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
负责开展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统计;负责拟定实施公共机构的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负责制订全县公共机构节能规划,承担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十)应急管理和信息组(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室)
负责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县内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县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保证县政府与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联络畅通,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办理县政府有关决定事项,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关于应急管理工作方面的批示、指示,承办县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值班安排;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协调和督促检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体制、机制、法制建设,指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指导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县外救援等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政府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的联络、协调工作;组织开展信息调研和宣传培训工作,协调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收集和综合重要政务信息上报相关领导和上级部门。
(十一)依法行政指导监督组
负责拟定县政府依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承担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协调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执法矛盾和争议;负责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受理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控告,调查行政执法中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制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秘、综合、机要档案、信访、保密、信息、网络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认定、发证和证件的年检年审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法制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考试,负责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普法工作。
(十二)规范性文件管理组
负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和贯彻实施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审查申请、指导监督、登记管理、汇编出版等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和废止等工作;负责承办乡镇人民政府、县直行政机关上报规范性文件和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组织工作。
(十三)行政复议应诉组
负责承办全县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的业务培训、资格管理以及宣传工作;承办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事项;承办行政复议申请的立案审查,受县政府委托出庭应诉;拟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提出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意见和建议。
(十四)合同管理组
负责对县政府合同的订立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规范政府合同管理,组织制定政府合同示范文本,组织开展对重大政府合同起草、签订、履行的社会调研;组织实施《隆回县人民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负责对以县政府为当事人的合同和部门重大合同订立与变更进行合法性审查以及合同材料的登记、归档等工作;负责定期清理县政府合同。
(十五)民族事务组
负责检查监督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的执行情况,协调指导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和民族成份认定、恢复、更改的相关工作;起草有关民族政策实施意见;研究民族关系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构问题,承担有关协调处理工作;研究和分析民族关系,调查掌握影响民族关系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对民族经费投放合理性、有效性进行跟踪调查及综合评估;参与拟定民族经济发展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负责民族统计分析工作;指导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工作;负责民族专项经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提出民族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开展民族文化、艺术的对外交流和宣传工作,组织全县性的民族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参与组织有关民族节庆活动;建立民族干部、人才信息库,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的工作;负责民族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六)宗教事务组
负责宗教及民间信仰方面的事务管理工作,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联系宗教界人士;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指导处理涉外宗教事务,参与宗教的对外宣传工作;拟订宗教工作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构建和谐寺观教堂;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承担宗教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并依法进行有效监督;承担宗教事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宜。
隆回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一、工作职能职责
(一)研究制定电子政务、数字城市工作政策,编制电子政务、数字城市中长期规划、专项计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电子政务、数字城市的推进、管理、监督和指导,提出电子政务、数字城市建设投资总规模及年度投资计划建议,会同相关部门监管电子政务、数字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和管理政府投资的电子政务、数字城市项目。
(三)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平台的建设;负责对政府财政投资、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电子政务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事前评估、立项审批、方案审查、过程管理和竣工验收。
(四)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资源的开发、电子政务建设应用以及数字城市应用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编制政务信息共享目录,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的数字化应用;负责建立、管理全县电子政务骨干网络及城域网络;负责隆回县政府门户网站及网站群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为各部门、乡镇子网站建设提供子域名、空间及技术支持。
(五)负责推进全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在线办理;负责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及电子监察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六)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编制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指导、协调、督促和考核各部门、乡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负责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的管理工作;参与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负责全县各单位数字证书业务受理工作。
(八)负责县长信箱和县政府网络中心机房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县级交换平台和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负责全县电子政务网外网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
(九)负责全县电子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政务服务绩效评估考核与培训工作;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组织研究拟定全县城乡数字化建设、电子政务、政务信息安全的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股室的工作关系,制订机关工作规则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本办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负责起草重要文字材料、文件及会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人事、财务、档案、机要、信访、接待、外宣、考勤(核)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县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上级领导批示件办理及县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和催办工作。
(二)网络运维股
负责县政府中心机房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电子政务技术方案和电子政务统一平台技术方案的制定、实施;负责全县电子政务统一平台的建设、电子政务内外网络的建设等工作;负责各相关数据库的备份工作;负责县政府内网电脑终端的运行维护、升级改造及网络与政务信息安全;负责网络通讯及网络端口以上的小型机、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及网管平台的运行监控和维护;推进县直、乡镇网络的互联互通,提供稳定、可靠的网络平台。负责组织全县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电子政务工程和政务信息安全工程项目审查论证、阶段验收和绩效评估工作;负责县政府组织的重大电子政务工程管理。承担隆回县政府门户网站(含外文网站)网页制作、信息采集更新与维护等工作;负责隆回县政府门户网站互动栏目内容保障工作;承担县长信箱管理工作;负责隆回县政府门户网站子网站建设的督查、管理;组织协调县直部门上网,协调各乡镇建立独立网站;负责建立信息更新机制,协调、指导全县互联网域名的使用。负责推进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和完善,促进电子政务重要业务系统的整合和资源共享。
(三)电子政务管理股
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服务类事项网上办事工作;负责制定相关的标准和制度文件;根据政府确定的总体方案,提出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各部门网上审批工作方案进行审查、审定,并做好工作监督和考核;组织对网上办事和电子监察工作人员上岗的培训工作;负责网上办事平台的技术方案设计、论证及实施工作;协调网上审批实施过程中相关的技术和管理问题;负责网上办事数据资源的整合维护及系统维护工作;配合县监察部门建立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承担全县党政机关OA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设、推广和运行维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承办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本行政区域内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指导、协调和督促各部门乡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事宜;落实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宜。开发、加工、存储政务信息资源,提供政务信息资源上网共享服务,为政府决策部门提供综合信息服务。负责全县城乡数字化和电子政务人才预测、规划;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电子政务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政府办(含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编制人数为45人,实际人数111人,其中在职78人,离退休33人。小车编制数10台,实际12台。遗属补助人数7人,房屋面积5635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隆回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959.55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1.6万元,增长4.5%;其中,公共财政拨款959.5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959.55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1.6万元,增长4.5%;其中,其中,一般公共服务959.55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我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59.5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823.5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3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办公费支出15万元、维修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设备维护及运行;其他支出116万元,主要用于电子政务和驻长、驻京办工作经费。
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共预算“三公”经费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23万元、公务用车费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12.65万元,主要原因是:1、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压缩招待费开支。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7年单位运行经费财政的拨款预算959.5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41.6万元,增长4.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隆回县政府办(含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暂无单位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181.58元,其中:车辆12辆,价值232万元,房屋5635平方米,价值96.19万元,通用设备644.69万元,专用设备143.23万元,图书、档案5.9万元,家具、用具、装具等59.57万元。。
(四)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17年预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
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含电子政务管理办)
( 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