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财政预决算
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含电子政务办)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文件名称: 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含电子政务办)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8-00437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8-01-1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7-06-20 有效期: 长期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隆回县委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回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隆发〔2015〕5号),设立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挂隆回县政府法制办公室、隆回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隆回县政府经济研究室牌子,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调整、增加由县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整合的职责

1.将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责划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责划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将县旅游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进一步明确和加强的职责

1.加强法制建设职责,建设法治政府。

2.加强政策研究工作职责,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

3.加强金融工作职责,提升政府对金融市场的宏观指导能力。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及县政府授权召开的会议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县政府值班和信息上报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六)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涉及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七)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及其他综合材料。

(八)搜集、研究和综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县政府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九)指导、协调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和电子政务工作。

(十)组织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十一)负责拟订县政府依法行政规划;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实施和工作落实;组织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推进政府法制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府合同管理、政府法律顾问以及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和监督。

(十二)负责对驻隆金融管理部门和银行、证券、保险、期货等各类金融机构的联络、协调和指导。

(十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工作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议,当好县委、县政府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十四)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

(十五)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对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村的优惠政策,督促检查民族法律法规、民族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组织指导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六)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承办民族成份管理工作和来隆少数民族服务工作。

(十七)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民族关系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聚居村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参与重大民族宗教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十八)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村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十九)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参与做好民族聚居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和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等工作。负责全县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申报和管理。

(二十)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二十一)协调组织我县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具体事宜。

(二十二)参与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二十三)负责党和国家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行使宗教行政执法职能,受理有关行政复议,参与有关行政诉讼。

(二十四)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十五)研究宗教理论和宗教现状,负责全县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处理宗教领域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十六)指导宗教组织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指导和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推动宗教组织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组织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二十七)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

(二十八)负责组织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十九)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对外以及对港澳台的交往活动,参与涉及宗教的对外宣传工作。

(三十)负责全县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管理。

(三十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全县旅游业发展,研究拟订全县旅游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培育、完善和开拓旅游市场,研究拟订我县开拓旅游市场的措施并指导实施。

(三十二)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区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三十三)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审核报批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的设立、注销和经营范围变更;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三十四)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确定的各类旅游区(点)、旅游设施、旅游产品等方面的等级和标准,组织实施旅游饭店和旅行社星级标准和星级评定与复核工作;负责全县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和申报以及旅游度假行业归口管理的有关工作。

(三十五)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6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组

负责文电收发运转、拟办和上传下达;负责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函)的起草和审核等办文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县长(专题)办公会议的议题收集和记录、整理、编发;负责对来县人民政府联系工作的上下级人民政府、各部门领导的接洽和联络工作;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向县人民政府的请示、报告转送呈办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的通知、会场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催办落实;负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刊及信函的收发;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公文处理业务指导;负责《隆回政报》的编辑。

(二)机要室

负责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书档案管理、机要通信和保密工作;负责领导阅文的传送、登记和领导阅文批示的办理;负责县人民政府印章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及政府领导公用私章的使用管理;负责上级人民政府重要文件、函、传真件的处理和县人民政府文件的发送。

(三)建议提案工作组

负责办理县人民政府承接的全国、省、市、县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负责与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及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联络;负责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向县人大、县政协的汇报材料的审核;负责县长联络员相关工作。

(四)行政后勤组

负责县人民政府大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院内房屋规划、管理;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院内公共设施、供水、供电、通讯、卫生、绿化、美化等管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车辆管理和调配;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经费预决算和财务开支的审核、呈报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补贴)、差旅费、养老保险、医保、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职工福利的管理支付;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务接待、后勤供给。

(五)综合组

牵头组织起草县政府重大报告、重要综合性文件(含《政府工作报告》、重要汇报材料、重要文件等),负责起草、修改县长的综合性讲话、文章和报告等文稿,参与起草县委、县政府有关重要会议的文件;负责县长的政务服务工作,督促有关事项落实。

(六)调研组

对牵涉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牵头组织调查研究,及时综合归纳,提出供县政府决策的参考方案和政策性建议;负责编发《隆回经济》内部刊物和资料;负责起草县政府办公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及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文稿等;参与县政府重大报告、重要文稿的起草。办理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人事组

负责组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主任办公会议、班子成员会议、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干部职工会议;负责本办机关及所属归口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工作。

(八)金融组(县金融证券管理办公室)

负责对驻隆金融管理部门和银行、证券、保险、期货等各类金融机构的联络、协调和指导;负责实施县人民政府对全县金融市场运行的宏观指导并组织目标考核;负责协调涉及全县金融领域的重大问题,配合组织实施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维护全县金融稳定;负责全县上市资源的开发、培育扶持和企业上市的再融资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变更、审批和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和推动全县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发展和重组工作;负责指导地方性金融行业协会及有关中介机构的自律性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公共机构节能组(县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

负责开展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统计;负责拟定实施公共机构的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负责制订全县公共机构节能规划,承担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十)应急管理和信息组(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室)

负责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县内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县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保证县政府与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联络畅通,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办理县政府有关决定事项,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关于应急管理工作方面的批示、指示,承办县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值班安排;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协调和督促检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体制、机制、法制建设,指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指导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县外救援等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政府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的联络、协调工作;组织开展信息调研和宣传培训工作,协调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收集和综合重要政务信息上报相关领导和上级部门。

(十一)依法行政指导监督组

负责拟定县政府依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承担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协调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执法矛盾和争议;负责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受理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控告,调查行政执法中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制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秘、综合、机要档案、信访、保密、信息、网络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认定、发证和证件的年检年审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法制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考试,负责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普法工作。

(十二)规范性文件管理组

负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和贯彻实施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审查申请、指导监督、登记管理、汇编出版等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和废止等工作;负责承办乡镇人民政府、县直行政机关上报规范性文件和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组织工作。

(十三)行政复议应诉组

负责承办全县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的业务培训、资格管理以及宣传工作;承办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事项;承办行政复议申请的立案审查,受县政府委托出庭应诉;拟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提出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意见和建议。

(十四)合同管理组

负责对县政府合同的订立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规范政府合同管理,组织制定政府合同示范文本,组织开展对重大政府合同起草、签订、履行的社会调研;组织实施《隆回县人民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负责对以县政府为当事人的合同和部门重大合同订立与变更进行合法性审查以及合同材料的登记、归档等工作;负责定期清理县政府合同。

(十五)民族事务组

负责检查监督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的执行情况,协调指导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和民族成份认定、恢复、更改的相关工作;起草有关民族政策实施意见;研究民族关系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构问题,承担有关协调处理工作;研究和分析民族关系,调查掌握影响民族关系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对民族经费投放合理性、有效性进行跟踪调查及综合评估;参与拟定民族经济发展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负责民族统计分析工作;指导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工作;负责民族专项经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提出民族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开展民族文化、艺术的对外交流和宣传工作,组织全县性的民族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参与组织有关民族节庆活动;建立民族干部、人才信息库,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的工作;负责民族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六)宗教事务组

负责宗教及民间信仰方面的事务管理工作,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联系宗教界人士;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指导处理涉外宗教事务,参与宗教的对外宣传工作;拟订宗教工作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构建和谐寺观教堂;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承担宗教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并依法进行有效监督;承担宗教事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宜。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政府办(含电子政务办)编制人数为45人,实际人数111人,其中在职78人,离退休33人。小车编制数10台,实际12台。遗属补助人数7人,房屋面积5635平方米。

三、部门决算收支概况

2016年政府办(含电子政务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数为13233188元、从财政存量资金中解决1061200元,电子政务办特设专户解决网络安全设备采购资金1439880元,扣回干部“党员E信通”上缴财政国库并返回79224元,合计15813492元。支出数14398191.6元。期末结余1415300.4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本政府办年初部门预算数为8561371元,电子政务办618223元,小计9179594元。(专项预算为:2013年政府办专项预算为145万元,其中隆回政报5万元,电子政务2万,执法监督3万,市政报协办1.5万,安保经费12万,行政应诉和复议经费5万元,信访复查10万,建议提案办理5万元,经研室业务费5万,应急管理5万元,公共节能经费5万,电视电话会议室维护5万,外事接待经费15万元,县长员5万元,法律顾问12万,北京接待及运行经费20万元,长沙信访和运行经费20万元。2015年专项预算为2013年基础的80%,即政府办为116万元。)北京信访接待及运行经费16万元,长沙信访接待和运行经费16万元不纳入政府办一般预算拨款管理,实际拨款数为84万元。电子政务办2015年专项预算为20万元。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除公务费)交通费141400,维护费11270,基层党建经费43208,工会经费43208,福利费70309,回民补助2880,医疗补助187015,政府办津贴补贴年初预算数为1863000 ,政府办生育保险14233,医疗保险236013,奖金180034,生活补助35040,住房公积金420709元,公务费836700元。电子政务办津贴补贴年初预算数为117000,生育保险1238元,医疗保险20523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359元,公务费49800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除公务费)12297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786元,基本工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由财政局统一支付。政府办2016年门面租金收入552745元,按隆政函[2013]号核定安排返回80%为442000元。年终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调整追加137500元,追加2016年11月工资差额115334元,补退休干部陈一民,李吉元在职期间职级并行增资4156元,2016年解决产业结构调整、扶贫扶持经费10万元,解决2016年经费缺口170万元,解决2016年水电维护、绿化养护经费25万元,政府办志修订费26万元,2016年解决2015年经费缺口80万元,解决调研信息工作和隆回经济协刊经费5万元,电子政务办2016年网站提速访问与全市监测预警防护平台统一建设经费38万元,2016年办公楼维修经费5万元,2016年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周经费3万元,2016年邵阳市文化艺术中心隆回分会场视频设备采购安装及办公用品购置费365000元,2016年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工作经费5万元,2016年挂职领导相关经费5万元,2016年六都寨镇新建居委会3个组诉人民政府一案办案经费5万元,2016年湖南湘立房地产公司“支帮促”工作组经费5万元,打击非法集资专项经费30万元,补胡光华等2015年医疗费补助28000元,解决李苏业等3人医药费45000元。

2016年基本支出为14398191.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803581.21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201503.1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59053.28元,拨付乡镇到村扶持油茶等产业建设支出4万元,购置网络安全设备等固定资产支出1594055元。

五、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1、政府办小车为12台,2015年经费开支为640358元;2016年经费开支为725292.12元,增加公务用车开支84934.12元,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增加所致。2015年公务接待费为211830元,2016年为271227.5元,增加支出59397.5元。2016年没有出国(出境)考察费用。2016年“三公经费”合计支出996519.62元,2015年三公经费882988元。2016年比2015年增加三公经费开支113531.62元。主要原因是:(1)、接待增加;(2)车辆使用年限增加,车辆维护费增加。

2、2016年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出境)。

3、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2辆,今年没有新购置的车辆。

4、2015年我单位公务接待共350批次,总人数1800人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决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6年县政府办运行经费决算支出14398191.6元,比2016年预算数9179594元增加5218597.6元,主要原因是:

1、2015年调增人平基本工资;人员较2016年年净增加人员3人;较年初预算增加42万元。

2、我办车辆多,且运行多,油耗和修理费较高,全年运行费用为72万元。

3、电子政务办2016年网站提速访问与全市监测预警防护平台统一建设经费38万元,

4、2016年办公楼维修经费及2016年邵阳市文化艺术中心隆回分会场视频设备采购安装及办公用品购置费,增加42万元。

5、打击非法集资专项经费30万元,湘立房地产“支帮促”工作组专项开支5万元,2016年六都寨镇新建居委会3个组诉人民政府一案办案经费5万元等专项开支约40万元。

6、补胡光华、李苏业等2015年医疗费补助7万元。

7、电子政务办采购网络安全设备一套,支出144万元。

8、奖金年初预算为18万,全年绩效考核奖、年终一次奖金(一个月基本工资)、市级标兵单位奖(1.5个月基本工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奖(一个月基本工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奖(人平2000)等3+2奖金155万元。比年初预算多13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单位决算采购总额1594055元。其中:政府采购1594055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181.58元,其中:车辆12辆,价值232万元,房屋5635平方米,价值96.19万元,通用设备644.69万元,专用设备143.23万元,图书、档案5.9万元,家具、用具、装具等59.57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决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

(五)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16年决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

政府办2016年部门决算表(含电子政务办)

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 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 隆回县数据局 (电话:0739-8242461) 网 址: www.longhui.gov.cn
湘公网安备:43052402000128号 备案号:湘ICP备20005264号 网站标识码:4305240029 地址:隆回县桃花坪街道桃洪东路450号
主办单位:中共隆回县委、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隆回县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