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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基本情况和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隆回县城的不断发展扩大,城区内的各种建筑明显增多。各类运输渣土、砂、卵石、灰浆的车辆有撒落、飘扬、滴漏现象出现,严重影响了县城的环境卫生,对市民的生活也带来了极大不便,原《隆回县城区建筑垃圾和渣土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也已经失效,为了加强建筑垃圾和渣土处置,制定新的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39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该办法。
二、起草过程
关于文件的起草,经隆回县城管执法局管理股进行专人调研,对近年来的渣土管理模式进行了全面的解剖分析,原《隆回县城区建筑垃圾和渣土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也已经失效,结合本县实际情况,报局班子领导,由法规股起草上报该办法。
三、起草过程中不同意见和协调情况
经过多方协调一致认为:
建设工地防污管理没有到位,没有硬化进出入口道路,设置冲洗平台、沉淀池,配备洗车设施,没有安排专职清扫人员,难确保车轮不带泥上路。
社会私营渣土运输车辆混杂、无秩序、管理不规范。导致尘土飞扬、砂石撒漏严重影响县城的环境卫生。
四、主要内容和有关问题
《管理办法》明确了渣土管理的主体,规定了渣土运输的管理模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湖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针对我县的实际情况,为了便于渣土管理而制定。
( 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