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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隆政发〔2018〕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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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
关于《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
意见》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根据2017年8月18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7〕58号),以及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就业扶贫实施意见的具体操作办法》的通知和《关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产业扩大就业的若干政策》(湘办发〔2017〕2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内容:主要是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创业脱贫,紧扣“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总要求,围绕“就业一人,脱贫一家”的目标,集中攻坚,以“精准识别、精准就业、精准脱贫”为工作重点,采取坚决措施,把好“采集信息精准、就业脱贫精准”两大关口,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意见》的重点工作:首先是要健全就业扶贫工作台账,全覆盖采集贫困劳动力的一些基本数据,按要求统计好全县好全县贫困劳动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有就业意愿未就业、新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各类培训情况、贫困劳动力培训情况、创业情况、“两后生”培训及就业情况、政策经办、人岗匹配、成果公示等情况汇总,村、乡镇、县三级按规定要求分类整理;二是多头并举,推动就业,开发“互联网+就业+扶贫”平台,成立隆回县就业扶贫服务中心,加强乡镇、村就业扶贫的队伍建设,各乡镇高度重视按月抽查并整理成册;三是落实就业扶贫扶持政策,如:培训补贴、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转移就业交通补贴、激励创业带动就业、提供创业信贷支持、创建就业创业基地、支持社区工厂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
根据此文件制定了以下三个附件:
1.贫困劳动力个人信息登记表
2. 隆回县农村劳务经纪人管理办法
3. 隆回县就业扶贫中心管理制度
2018年5月2日
( 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