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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隆回县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意见》的解读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基本情况(背景)
二、起草过程
起草过程中由政府办牵头组织县发改、人社、食药工商、卫计、财税、国土等部门就涉及放宽市场准入、拓展社会办医服务能力、政策支持、医保支付及行业监管等几方面内容进行沟通,各部门对文件的内容表示同意,并对文件进行了会签后,报县政府领导签发。
三、制定依据
文件制定过程中参照了以下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
》(国办发〔2017〕21号),2017年03月16日发布;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办发〔2017〕44号, 2017年05月23日发布;
四、主要内容
激发医疗领域社会投资活力,调动社会办医积极性,进一步提升我县医疗服务整体水平,逐步形成县域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新格局,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一是优化社会办医发展环境。放宽市场准入,简化优化审批服务,个体诊所不受区域规划限制。促进医疗资源流动共享,支持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方面资源共享,支持检查结果互认。二是拓展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引导社会办医差异化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全科医疗服务,全面支持中医药服务,积极发展个性化就医服务,打造“医-康-护-养” 四位一体服务体系。三是强化政策支持。加强人力资源保证和医保政策支持,在人才培养及医保政策上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对待,鼓励医师进行多点执业,提高社会办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加强财税和投融资支持和医疗用地保障。四是严格行业监管自律。加强全行业监管,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标准,对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医疗质量、医德医风、诚信服务、医疗等级评审等方面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标准。引导和促进社会办医疗机构诚信经营,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放宽市场准入及简化优化审批服务,个体诊所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中医诊所备案制。
实行医师多点执业,医师在已有一个主执业机构的基础上,以合同(协议)为依据,向县卫计部门报备,可在多个机构执业。
2018年9月6日
( 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