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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梳理
文件名称: 隆回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梳理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2-00597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2-11-08 公开形式: 主动
生效日期 : 2012-11-08 有效期: 长期公开

隆回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梳理

行政处罚(共341项)

1、生产、经营假劣种子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九条

2、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不合规定;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二条

3、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

4、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5、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处罚种类:没收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

6、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

7、未经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私自经营文物购销活动

处罚种类:没收文物和非法所得,警告或者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条第二项

8、将私人收藏的文物私自卖给外国人

处罚种类:没收文物和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

9、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五条

10、生产、销售没有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生产、销售、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六条

11、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六条

12、非法印制烟草制品商标标识

处罚种类:销毁印制的商标标识、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七条

13、倒卖烟草专卖品,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

处罚种类:没收物品和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八条

14、违法经营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条

15、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16、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

17、违法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

处罚种类:没收矿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

18、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

处罚种类:没收机动车成品及配件、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

19、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七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

20、经营销售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情节严重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六十条

21、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暗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条

22、未经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或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收购的粮食、罚款

法律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23、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24、陈粮出库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鉴定,情节严重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25、倒卖陈化粮或不按规定使用陈化粮

处罚种类:没收粮食、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26、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或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情节严重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27、违反规定,擅自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和器材设备、罚款

法律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28、将娱乐场所转包他人经营;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游艺娱乐场所中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使用未经依法批准的音像出版单位出版的或者未经依法批准进口的音像制品或者电子出版物;提供利用电子计算机从事的娱乐活动;提供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组织的表演活动或者播放的曲目以及演播的屏幕画面含有本条例第四条禁止的内容的;游戏机内设计、装置的游戏项目中含有禁止内容的;违背社会公德或者诽谤、侮辱他人;雇佣的从业人员没有规定的证件或者证件不齐全;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保安人员或者安排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保安人员上岗;设置的包厢、包间没有安装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或有内锁装置;歌舞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对发生在本单位的卖淫、嫖娼活动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进行封建迷信活动;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和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行为提供方便和条件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29、生产、经营假农药、劣质农药

处罚种类:没收物品和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

30、棉花经营者伪造、变造、冒用棉花质量凭证、标识、公证检验证书、公证检验标志,情节严重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31、棉花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32、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

处罚种类:没收物品及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33、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情节严重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34、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明知或者应知是有盗窃、抢劫或者其他犯罪嫌疑的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未向公安机关报告、擅自拆解、改装、拼装、倒卖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35、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出售不能继续使用的报废汽车零配件或者出售的报废汽车零配件未标明"报废汽车回用件"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36、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或者出售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拼装车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37、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研制、仿制、引进、销售、购买和使用印制人民币所特有的防伪材料、防伪技术、防伪工艺和专用设备;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非法装帧流通人民币和经营流通人民币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38、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装帧流通人民币和经营流通人民币;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39、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用品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40、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41、违反《法规汇编编辑出版管理规定》,擅自出版汇编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非法收入、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法规汇编编辑出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42、违法擅自收购、销售、交换和留用金银,情节严重

处罚种类:没收、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43、违法私自熔化、销毁、占有出土无主金银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44、未经批准私自经营,擅自改变经营范围,套购、挪用、克扣金银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责令停业、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45、违法将金银计价使用、私相买卖、借贷抵押,情节严重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46、采用不正当手段垄断种苗市场或者哄抬种苗价格,尚不够刑事处罚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退耕还林条例》第五十九条

47、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擅自从事涉及安全生产有关活动的经营单位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十三条

48、在经纪活动中未附有该项经纪合同的经纪执业人员签名,未按规定将聘用的经纪执业人员的情况在经营场所明示,向工商机关提交或在经营场所明示虚假执业人员材料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经纪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49、对委托人隐瞒与委托人有关的重要事项;伪造、涂改交易条件和凭证,利用虚假信息,诱人签订合同,骗取中介费;通过诋毁其他经纪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经纪人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50、未经登记擅自举办商品展销会或在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51、举办单位未领取《商品展销会登记证》擅自发布广告,进行招商的;广告经营者违反规定为举办单位刊播广告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52、举办单位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商品展销会登记证》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53、举办单位未按规定对参展经营者的参展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报该商品展销会的登记机关备案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54、出租方未经工商机关核准变更登记、擅自出租柜台

处罚种类:责令限期登记、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租赁柜台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55、承租方未经工商机关核准登记擅自承租柜台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法律依据:《租赁柜台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56、出租方不按规定制作租赁柜台标志或承租方不按规定悬挂张贴柜台标志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租赁柜台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57、销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销售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产品

处罚种类:没收生猪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58、未经指定,擅自生产商用密码产品或商用密码产品指定生产单位超过批准范围生产商用密码产品

处罚种类:没收密码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59、经许可销售商用密码产品的单位未按照规定销售商用密码产品

处罚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60、鲜茧收购单位转让、倒卖《鲜茧资格证》,或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代为收购,或接受无鲜茧收购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业务挂靠

处罚种类:取消收购资格、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茧丝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61、拍卖企业未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企业的部门审核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法律依据:《拍卖法》第六十条

62、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拍卖法》第六十三条

63、拍卖人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处罚种类:没收拍卖所得

法律依据:《拍卖法》第六十三条

64、委托人参与竞买,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拍卖法》第六十四条

65、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拍卖法》第六十五条

66、伪造合同;盗用、假冒他人名义签订合同、虚构主体资格、虚构货源或者合同标的物,定货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合同,不退还所收定金,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预付款等费用,或者拒不支付加工费,利用虚假广告和信息诱人签订合同,骗取中介费,立项费、培训费等费用的,其他利用合同欺诈对方当事人骗取财物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第八条

67、通过贿赂签订,履行合同骗取国有资产;通过合资、合作或者联营合同,无偿或者未经评估低价占有国有资产的;通过合同将国有资产交给集体企业、外国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或者个人经营或者占有;其他利用合同构成国有资产及其收益流失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九条

68、利用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利用合同倒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流通物资的;双方恶意串通,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其他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物品、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九条、第十条

69、广告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罚款、停止广告业务

法律依据:《广告法》第三十九条

70、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或者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允诺表示不清楚、不明白;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附带赠送礼品不标明赠送的品种和数量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罚款

法律依据:《广告法》第四十条

71、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不真实、不准确,且未表明出处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罚款

法律依据:《广告法》第四十条

72、广告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未取得专利权,而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做广告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罚款

法律依据:《广告法》第四十条

73、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罚款

法律依据:《广告法》第四十条

74、大众传播媒介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未标明广告标记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广告法》第四十条

75、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说明有效率或治愈率;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作比较;利用医疗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等内容。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罚款、停止广告业务

法律依据:《广告法》第四十一条

76、药品广告内容未以批准的说明书为准;治疗性药品广告未注明"按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罚款、停止广告业务

法律依据:《广告法》第四十一条

77、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做广告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罚款、停止广告业务

法律依据:《广告法》第四十一条

78、农药广告中含有无毒无害等绝对化断言;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含有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程的文字、语言或画面等内容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罚款、停止广告业务

法律依据:《广告法》第四十一条

79、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的内容不符合卫生许可的事项,并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罚款、停止广告业务

法律依据:《广告法》第四十一条

80、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烟草广告中未标明"吸烟有害健康"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罚款

法律依据:

⑴《广告法》第四十二条

⑵《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81、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以及其他媒介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其他商品的广告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广告内容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罚款

法律依据:

⑴《广告法》第四十三条

⑵《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第十七条

⑶《兽药广告审查办法》第十八条

⑷《农药广告审查办法》第十六条

⑸《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

82、广告主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决定文件;伪造、涂改、盗用、或者非法复制广告证明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⑴《广告法》第四十四条

⑵《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

83、国内企业在境外发布广告,外国企业、外籍人员在境内承揽和发布广告,未委托在中国注册的广告经营企业代理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

84、广告客户利用广告弄虚作假欺骗用户和消费者,广告经营者帮助广告客户弄虚作假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七条

85、广告经营活动中有垄断行为和贬低同类产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八条

86、广告客户刊播、设置、张贴的广告内容应当在其经营范围或国家许可的范围内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条

87、广告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民族尊严;有中国国旗、国徽、国歌标志、国歌音响;有反动、淫秽、迷信、荒诞等内容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一条

88、广告经营者发布标明优质产品称号的商品广告,未在广告中标明授予优质产品称号的时间和部门;或为广告客户出具非法或虚假证明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

89、广告经营者承办或者代理广告业务,未查验,审查广告内容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五条

90、非法设置、张贴广告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六条

91、广告经营者制订的广告收费标准,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六条

92、通过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带有烟草经营者名称、烟草制品商标等内容的赛事、演出等广告;烟草经营者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公益、迁址、招工、赞助等广告时出现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罚款

法律依据:《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93、在国家禁止范围以外的媒介或场所发布烟草广告未经省级以上或其授权的省辖市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批准;烟草经营者直接向商业网点和居民住所发送广告品未经县级以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批准;在烟草广告中含有吸烟形象、未成年人形象、鼓励怂恿吸烟、表示吸烟有利人体健康,解除疲劳,缓解精神紧张等内容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94、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营业执照、检验证明、卫生证书等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发布酒类广告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罚款、停止广告业务

法律依据:

⑴《广告法》第三十七条

⑵《酒类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95、经营、发布内容不实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酒类广告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⑴《酒类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⑵《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五条

96、酒类广告出现不符合卫生许可证的事项,使用医疗用语或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罚款、停止广告业务

法律依据:

⑴《广告法》第四十一条、四十三条

⑵《酒类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97、酒类广告:出现鼓动、引诱人们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饮酒动作;未成年人形象;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具有潜在危险活动;使用"可以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不科学的明示或暗示;出现关于酒类产品的评优、评奖、评名牌、推荐等评比结果;出现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等内容;在临时性广告活动,以及含有附带赠送礼品的广告中,将酒类商品作为奖品或礼品出现;酒类广告电视发布每日在特殊时段(19:00—21:00)超过2条,普通时段超过10条;酒类广告广播发布每小时超过2条;酒类广告报纸、期刊每期超过2条,且在报纸第一版、期刊封面发布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罚款、停止广告业务

法律依据:

⑴《广告法》第三十九条

⑵《酒类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98、广告使用的语言文字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含有不良文化内容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99、在广告中单独使用汉语拼音,单独使用外国语言文字,文字、数字、标点符号、计量单位等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100、房地产广告:1)不真实、不健康、不科学、不准确,欺骗和误导公众;2)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取得项目预售许可证,权属有争议等;3)未提供企业主体资格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明等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4)未载明开发企业或代理机构名称,预售或销售许可证号;5)含有风水、占卜等有悖社会良好风尚的封建迷信内容;6)未清楚表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7)未清楚表示房地产项目位置的实际距离,而以所需时间表示距离;8)未表明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9)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10)使用建筑设计效果图或模型照片而未在广告中注明;11)出现融资或变相融资的内容,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12)涉及贷款服务的,未载明提供贷款的银行名称及贷款额度、年期;13)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升学、就业等事项的承诺;14)未在广告中注明尚未实现的物业管理等内容;15)涉及资产评估的,未表明评估单位、估价师和评估时间,使用数据、统计资料等不真实、不准确,未表明出处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停止广告业务

法律依据:

⑴《广告法》第三十七条、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

⑵《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

101、化妆品广告不真实、不健康、不科学、不准确,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证照

法律依据:

⑴《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⑵《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七条

102、广告客户申请发布化妆品广告,未持有营业执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批准文号、有关进口批件等证明材料,或出具非法、虚假证明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⑵《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

103、对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未在广告中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在广告中出现纯天然制品等绝对化语言,有涉及化妆品性能、功能或销量等方面数据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⑵《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条

104、化妆品广告出现对成分、性能、效用等内容的虚假夸大;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暗示使人误解其效用;宣传医疗作用或使用医疗术语;有贬低同类产品内容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⑴《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⑵《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

105、广告经营者承办或代理化妆品广告,未查验证明,未审查广告内容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⑴《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⑵《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五条

106、提交虚假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广告经营许可证》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撤销《广告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107、《广告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未办理变更手续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108、未将《广告经营许可证》正本置放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109、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倒卖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广告经营许可证》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110、广告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参加经营资格检查、报送材料,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日常监督管理,或在检查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111、食品广告不真实、不健康、不科学、不准确,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为《食品卫生法》等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发布广告;广告主未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等证明文件;含有绝对化语言;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治疗作用;明示或暗示可以替代母乳,使用哺乳妇女和儿童的形象;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者形象;涉及特定功效的,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证明;广告内容未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和标签为准;与其他保健食品或者药品进行功效对比;未同时发布批准文号;普通食品等宣传保健功能,宣传含有特殊营养成分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停止广告业务

法律依据:

⑴《广告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⑵《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112、医疗广告不真实、不健康、不科学、不准确,欺骗和误导公众

处罚种类:通报批评、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证照

法律依据:

⑴《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⑵《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七条

113、医疗广告:容超出机构名称、诊疗地点、医师姓名、技术职称、服务商标、诊疗时间、诊疗科目、诊疗方法、通信方式;含有宣传、保证治愈率、有效率,利用医生、患者形象、名义,冠以祖传秘方等内容;广告客户进行广告宣传未持有《医疗广告证明》;未同时发布医疗广告证明文号

处罚种类:通报批评、罚款

法律依据:

⑴《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⑵《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条

114、医疗广告含有淫秽、迷信的语言文字、画面以及贬低他人等内容

处罚种类:通报批评、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⑴《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⑵《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

115、广告客户申请办理《医疗广告证明》,未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技术材料等,或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或者复制《医疗广告证明》,或出具非法、虚假证明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⑵《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

116、广告经营者承办或者代理医疗广告,未查验《医疗广告证明》,未按核定的内容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医疗广告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⑴《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⑵《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五条

117、发布户外医疗广告,未持《医疗广告证明》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发布手续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⑴《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⑵《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六条

118、印刷品广告:不真实、不合法,含有虚假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不具有可识别性,含有新闻报道等非广告信息内容;在禁止发布印刷品广告的场所或者区域发布;未标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的名称、地址;对应当进行审查的广告,未取得广告审查文件,或未按照广告审查文件的内容发布;未在每期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首页顶部位置标明广告名称、广告经营者名称和地址、登记证号、期数、发布时间、统一标志,广告名称所占面积小于首页页面的10%;未将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的首页和底页作为广告版面,将广告标题、目录印制在首页,使用主办、协办、编辑部、出版、本刊等易与报纸、期刊相混淆的用语;发布中外文对照的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违反国家语言文字的规定;广告经营者未按照核定的名称、规格、样式发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未按规定报送广告样本和其他有关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涂改、出租、出借、倒卖或者转让《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证》;印制企业违反有关规定,印制含有违法内容的印刷品广告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停止广告业务、缴销《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证》

法律依据:

⑴《广告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⑵《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⑶《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119、比赛、表演、影视片制作、展览会、交易会、评比推荐、纪念庆典等活动涉及临时性广告经营,主办单位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或经批准,但增加广告征集地、改变活动举办地等未办理变更手续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临时性广告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120、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121、广告经营单位在资格检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未建立和执行广告经营基本管理制度;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未办理变更手续;未按规定报送《广告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122、非药品广告宣传对疾病的治疗作用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罚款、停止广告业务

法律依据:《广告法》第四十一条

123、在公共广告张贴栏以外的地方张贴、书写广告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第三十三条

124、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处罚种类:没收财物、罚款

法律依据:

⑴《商标法》第五十三条

⑵《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125、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商标法》第四十五条

⑵《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126、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未申请注册商标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商标法》第四十七条

⑵《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127、使用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商标法》第四十八条

⑵《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128、未注册商标使用禁止标志作为商标使用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商标法》第四十八条

⑵《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129、使用未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商标法》第四十八条

⑵《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130、侵犯著名商标所有人权益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办法》第十六条

131、未认定为著名商标,而使用"湖南省著名商标"标志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办法》第十七条

132、侵犯特殊标志所有人权益

处罚种类:没收侵权商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133、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所有人专用权行为

处罚种类: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工具、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一条

134、侵犯奥林匹克专用权行为

处罚种类: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工具、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条

135、经许可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未在使用时标明许可备案号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奥林匹克标志备案及管理办法》第九条

136、印制的商标样稿与《商标注册证》上的图样不相同,并未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标明注或R标记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137、印刷未注册商标,而标注"注册商标"字样或者使用注册商标或R标记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138、为未被商标所有权人授权同意的许可人印制商标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139、商标印制单位承接印制商标印制委托人未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商标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140、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41、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142、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一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

143、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

144、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

145、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

146、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

147、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

148、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

149、限期使用的产品,未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

150、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未标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

151、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六条

152、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七条

15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或者为以假充真的产品提供制假生产技术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十一条

154、服务业经营者使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法律禁止销售的产品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十二条

155、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封、扣押的物品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十三条

156、生产、销售、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条

157、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欺诈消费者行为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

⑵《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

158、生产、经销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而到期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收入、罚款

法律依据:《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第二十四条

159、生产、经销用不合格原材料、零部件生产或组装的产品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收入、罚款

法律依据:《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第二十四条

160、生产、经销违反国家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计量等法规要求的产品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收入、罚款

法律依据:《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第二十四条

161、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未依照规定办理重新审查手续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产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162、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未依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产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163、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规定在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164、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165、违法接受并使用他人提供的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166、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167、伪造、变造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168、经营者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处罚种类:没收并销毁侵权物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以及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

169、经营者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

170、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

171、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它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

172、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

173、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

174、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

175、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

176、经营者以不正当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

177、经营者从事不正当有奖销售活动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

178、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七条

179、经营者继续销售、转移、隐匿、销毁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财物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八条

180、组织策划传销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181、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182、参加传销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183、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

184、当事人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因传销被查封、扣押财物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七条

185、未经批准从事直销活动

处罚种类:没收直销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罚款

法律依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186、申请人通过欺骗、贿赂等手段取得直销经营许可

处罚种类:没收直销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罚款

法律依据:《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187、直销企业有关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未按规定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188、直销企业超出直销产品范围从事直销经营活动

处罚种类:没收直销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189、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从事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190、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违反规定招募直销员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191、未取得直销员证从事直销活动

处罚种类:没收直销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罚款

法律依据:《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192、直销企业违反规定进行直销员业务培训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193、直销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组织直销业务培训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194、直销员违反有关规定向消费者推销产品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销售收入、罚款

法律依据:《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195、直销企业未按规定执行直销员报酬制度,未建立并实行完善的换货、退货制度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196、直销企业未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报备和披露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197、直销企业违反保证金管理有关规定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198、制盐企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未加强质量监督检测工作,不符合质量和卫生标准的产品出企业;未经在食盐中添加任何营养强化剂或药物;利用盐土、硝土和工业废渣、废液加工制盐;在食用盐市场销售不符合食用盐卫生标准的原盐和加工盐;土盐、硝盐;工业废渣、废液制盐;在碘缺乏病地区供应未加碘食用盐。

处罚种类:没收其非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盐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199、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阻碍外地产品或者服务进入本地市场

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吊销其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200、经销不具备规定手续或者证明、经查证属于走私的物品

处罚种类:没收物品、没收销货款、罚款

法律依据:

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走私贩私行为处罚的暂行规定》第一条

⑵《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

201、为经销走私物品活动牵线搭桥,提供各种手续、证明、汽车牌照、资金、运输工具、仓储等方便条件

处罚种类:没收专用工具、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走私贩私行为处罚的暂行规定》第二条

202、擅自将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作相同或者近似使用,造成与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

⑵《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八条

203、销售明知或者应知是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

⑵《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204、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投标者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投标者之间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七条

⑵《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五条

205、招标者在公开开标前,开启标书,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者,或者协助投标者撤换标书,更改报价;招标者向投标者泄露标底;投标者与招标者商定,在招标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者或者招标者额外补偿;招标者先内定中标者,在确定中标者时以此决定取舍;招标者和投标者之间其他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七条

⑵《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五条

206、经营者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

⑵《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九条

207、谎称有奖销售或者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奖品种类、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故意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或者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市场;故意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者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其他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

⑵《关于禁止有奖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208、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

⑵《关于禁止有奖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209、经营者利用有奖销售手段销售质次价高的商品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

⑵《关于禁止有奖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210、经营者举办有奖销售,不向购买者明示其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种类、兑奖时间、方式等事项;属于非现场即时开奖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未告知开奖的时间、地点、方式和通知中奖者的时间、方式等事项;经营者对已经向公众明示的前款事项进行变更;在销售现场即时开奖的有奖销售活动,对超过500元以上奖的兑奖情况,经营者不随时向购买者明示,隐瞒事实真相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关于禁止有奖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

211、公用企业在市场交易中,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附带提供的相关商品,而不得购买和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同类商品;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及其配件;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以检验商品质量、性能为借口,阻碍用户、消费者购买、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其他商品;对不接受其不合理要求的用户、消费者拒绝、中断或者削减供应相关水平,或者滥收费用;其他限制竞争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

⑵《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五条

212、被指定的经营者利用公用企业的指定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

⑵《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六条

213、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权利人的职工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

⑵《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214、公司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

处罚种类:罚款、撤消公司登记、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⑵《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六十九条

  215、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

⑵《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条

216、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一条

⑵《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

217、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五条

⑵《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

⑶《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第四十五、四十八条

218、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六条

⑵《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

⑶《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第四十四条

219、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

处罚种类: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七条

⑵《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

220、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条

⑵《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

221、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⑵《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八十条

222、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⑵《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

223、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⑵《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

224、公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

225、外国公司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⑵《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八十三条

226、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⑵《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

227、未经政府或者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以企业名义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处罚种类: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五十九条

228、企业向登记机关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五十九条

229、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房地产开发业务活动、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四条

⑵《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230、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八条

231、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

⑵《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

232、未将公司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

233、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法律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

234、申请登记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伪造证件骗取营业执照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

235、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扣缴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

236、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扣缴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

237、不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

238、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

239、不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

240、不按规定报送年检报告书、办理年度检验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

241、拒绝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

242、提供虚假文件、证件的单位和个人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四条

243、集体企业未经审批和核准登记,以集体企业名义进行活动;登记时弄虚作假或者不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违反核准登记事项或者超越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利用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行为抽逃资金、隐匿和私分财产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没收非法所得

法律依据:《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五十六条

244、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及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

法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245、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246、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超出许可业务范围发布广告、广告发布者为超出许可业务范围或无许可证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广告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247、保险营销服务机构被吊销《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248、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爆炸物品中,存在不安全隐患,被公安机关吊销许可证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249、未经批准,以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名义进行活动

处罚种类:罚款?撤消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250、旅行社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三十六条

251、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工商登记注册,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

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25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销售其产品;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向个人或者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253、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和设备

法律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254、出版单位被吊销许可证,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255、企业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二十条

256、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不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账簿

处罚种类:责令停业、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

257、外商投资企业不按期缴纳出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三十一条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第五条、六条、七条、九条

258、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经营活动、罚款

法律依据:《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259、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擅自改变原登记事项,或者应该办理注销登记而不办理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登记证

法律依据:《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260、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从事投机诈骗等违法活动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吊销登记证

法律依据:《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261、外国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未经批准登记,擅自从事常驻代表机构业务活动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业务活动、罚款

法律依据:《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262、提交虚假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个人独资企业登记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⑵《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263、个人独资企业使用的名称与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不相符合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四条

⑵《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264、涂改、出租、转让营业执照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五条

 265、伪造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处罚种类: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五条

266、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

⑵《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267、未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止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

⑵《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268、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在限期内仍未办理变更登记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

⑵《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269、个人独资企业不按规定时间将分支机构登记情况报其隶属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限期改正

法律依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270、个人独资企业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验或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271、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遗失、不在报刊上声明作废;或者毁损不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272、个人独资企业未将营业执照正本置放在企业住所醒目位置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273、个人独资企业涂改、出租、转让营业执照,或者承租、受让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274、伪造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

法律依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275、私营企业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超出核准登记的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出租、转让、出卖、伪造、涂改或擅自复印营业执照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第三十一条

⑵《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

276、个体工商户转借、出卖、出租、涂改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⑵《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277、持个体工商户假营业执照、假营业执照副本、假临时营业执照经营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和假照、罚款

法律依据:

⑴《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⑵《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278、未经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擅自开业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法律依据:

⑴《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⑵《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279、个体工商户擅自改变主要登记项目

处罚种类:罚款、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⑵《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280、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合伙企业登记

处罚种类:罚款、撤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五条

⑵《合伙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281、在合伙企业名称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六条

282、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经营活动,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七条

⑵《合伙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283、合伙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在限期内仍未办理变更登记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七条

⑵《合伙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284、合伙企业解散并清算结束后,不办理注销登记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285、合伙企业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验

处罚种类:罚款、撤销企业登记、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286、合伙企业在年度检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287、合伙企业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营业执照

处罚种类:罚款、撤销企业登记、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288、承租、承借或者以其他方式受让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经营活动,罚款

法律依据:《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289、个体饮食业不在经营场所明显处悬挂营业执照、或者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督举报电话牌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个体饮食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290、个体饮食业使用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制作食品

处罚种类: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个体饮食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291、个体饮食业出售有毒、有害、过期、失效、变质食品,或者掺杂、使假,检验、检疫不合格,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法律法规禁止的食品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个体饮食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292、个体饮食业销售食品未明码标价、价不实量不足、不出具收费单据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个体饮食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293、个体饮食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危害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个体饮食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294、个体饮食业利用经营场所从事色情、赌博违法活动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个体饮食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295、个体饮食业擅自改变登记注册的主要登记事项、转让、出借、出卖、出租、涂改营业执照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个体饮食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296、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不按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或无照经营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297、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不在经营场所明显处悬挂营业执照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举报电话牌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298、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擅自改变经营场所和扩大营业面积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299、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超出核准经营经营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300、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转借、出租、出卖、涂改营业执照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301、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纠缠或强行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短尺少秤、不明码标价、明示价格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责令停止营业、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302、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

303、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出售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止营业、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304、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经营国家明令禁止个人经营的物品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止营业、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305、使用未经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306、擅自改变企业名称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307、擅自转让或者出租自己的企业名称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308、使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保留期满不按期《企业名称登记证书》交回登记主管机关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309、企业的印章、银行账号、牌匾、信笺使用的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不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适当简化后未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310、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311、公司经营期限届满,超出经营期限又不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312、公司擅自设立分公司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

313、分公司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法规,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314、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处罚种类:没收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二条

315、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没收无照经营财物

法律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

316、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没收无照经营财物

法律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

317、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没收无照经营财物

法律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

318、已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没收无照经营财物

法律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

319、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没收无照经营财物

法律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

320、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无照经营行为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五条

321、当事人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六条

322、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仍不改正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六条

323、用人单位因使用童工,致童工患病或者死亡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条

324、违反规定,隐瞒真实情况,采用欺骗手段取得法定代表人资格

处罚种类:罚款、撤销企业登记、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325、违反规定,应当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而未办理,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

处罚种类:罚款、撤销企业登记、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326、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327、未按规定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变更登记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328、未经许可登记设立拍卖企业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条

329、拍卖企业举办拍卖活动,未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拍卖企业未发布拍卖 公告;未在拍卖现场公布工商机关的举报电话,并向到场监督人员提供有关资料及工作条件;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其他拍卖企业的商业信誉;雇佣非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改正、罚款

法律依据:《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330、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

331、(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的制品;

(六)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九)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未经过安全性评估;

(十)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

处罚种类:按照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332、(一)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

处罚种类:按照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罚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

333、(一)未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

(二)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三)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未依照本法规定备案;

(四)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

(五)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六)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七)安排患有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处罚种类: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334、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

处罚种类: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335、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罚款

法律依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336、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物品;罚款

法律依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337、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338、销售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者销售的没有标签预包装食品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物品;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

33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进口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

  (二)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或者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经过安全性评估;

  (三)出口商未遵守本法的规定出口食品;

  (四)进口商未建立并遵守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八十七条

  340、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允许未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罚款;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条

341、未按照要求进行食品运输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吊销许可证;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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