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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林业局行政处罚梳理
文件名称: 隆回县林业局行政处罚梳理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2-0060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2-11-08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2-11-08 有效期: 长期公开

隆回县林业局行政处罚梳理

行政处罚(共76项)

1.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林木或变卖所得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2.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

3.超过木材生产计划采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

4.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木材和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5.违法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证件、文件和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二条

6.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林木或者变卖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三条

7.违法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 擅自开垦林地,对森¬林、林木未造成毁坏或被开垦的林地上没有森¬林、林木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8.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9.采伐林木的单位或个人没有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情节严重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10.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11.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木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12.运输的木材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运输数量;运输的木材树种、材种、规格无正当理由与木材运输证规定不符合

处罚种类:没收木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13.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运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14.擅自将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改变为其他林种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

15.采伐、毁坏或者擅自移植古树名木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古树名木

法律依据:

《湖南省林业条例》第二十九条

16.以伪装、藏匿等方式逃避检查或者强行冲关运输木材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林业条例》第二十九条

17.伪造、变造、涂改林木、林地权属凭证;或者伪造、涂改、销毁山林权属证据,故意制造林木、林地权属争议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2)《湖南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18.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猎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3)《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

19.未取得狩猎证或者未按狩猎证规定猎捕野生动物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猎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狩猎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3)《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

20.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

(3)《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

21.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省保护的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

22.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证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23.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或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猎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

24.在集贸市场以外违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

(2)《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

25.未取得运输证明或超出运输证明范围,运输、邮寄、携带重点保护或省保护的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

26.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超越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繁殖国家保护的二级或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驯养繁殖许可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

(2)《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

27.外国人未经¬批准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标本采集或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考察、拍摄的资料以及所获标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28.未取得采集证或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保护野生植物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吊销采集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

(2)《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

29.违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

(2)《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

30.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有关批准文件、标签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

31.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采集、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未经¬批准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所采集、收购的野生植物和考察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32.在重要湿地取水或拦截湿地水源,影响湿地保护最低用水需要或截断湿地水系与外围水系联系;或者在候鸟主要栖息地进行危及候鸟生存、繁衍活动,情节严重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33.生产、经¬营假劣林木种子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九条

34.未取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伪造、变造、买卖、租借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未按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林木种子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条

35.为境外制种的种子在国内销售;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进行引种试验的收获物在国内作商品种子销售;未经¬批准私自采集或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一条

36.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标签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伪造、涂改标签或试验、检验数据;未按规定制作、保存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林木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二条

37.非法向境外提供或从境外引进种质资源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种质资源和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三条

38.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林木种子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种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四条

39.抢采掠青、损坏母树或在劣质林内和劣质母树上采种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五条

40.非法收购林木种子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种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六条

41.违法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病虫害接种试验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七条

42.未经¬植物品种权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或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

43.假冒授权品种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植物品种繁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四十条

44.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

45.擅自移动或破坏自然保护区界标;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经¬批准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内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的单位和个人,不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活动成果副本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

(2)《湖南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46.非法在自然保护区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五条

(2)《湖南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47.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拒绝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六条

48.在森¬林公园、国有林场内损毁花草树木及设施、设备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湖南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2)《湖南省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49.在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禁火区内吸烟、取火、营火、烧烤食物,在森¬林公园内随意丢弃生活垃圾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湖南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2)《湖南省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50.擅自填堵森¬林公园内自然水系的,无证导游或随意抬高导游价格、坑害游客的,未经¬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同意或不按照森¬林公园管理机构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湖南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2)《湖南省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51.在森¬林公园内擅自采集野生药材和其他林副产品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湖南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52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罚款

法律依据:

《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八条

53、森林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九条

54、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

55、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一条

56、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

  (二)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

  (三)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二条

57.未依照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法律依据:

(1)《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三十条

58.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法律依据:

(1)《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三十条

59.未依照《植物检疫条例》规定调运、隔离试种或生产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植物产品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法律依据:

(1)《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三十条

60.违反《植物检疫条例》规定,擅自开拆植物、植物产品包装,调换植物、植物产品,或擅自改变植物、植物产品的规定用途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法律依据:

(1)《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三十条

61.违反规定引起植物疫情扩散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三十条

62.违反规定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植物及植物产品

法律依据:

(1)《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三十条

(3)《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

63.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苗进行育苗或造林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

64.发生森¬林病虫害不除治或除治不力,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

65.隐瞒或虚报森¬林病虫害情况,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

66.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和粮食,尚不够刑事处罚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退耕还林条例》第五十七条

67、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拒不按照除治方案要求履行除治责任的,造成林业有害生物蔓延成灾的。

处罚种类: 赔偿损失 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第二十八条

68、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将松科类植物及其木质产品调入以松林为主的林业有害生物重点预防区,造成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的。

处罚种类:封存、没收、销毁、责令改变用途 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第二十八条

69、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未妥善保管、未及时回收松木材料或者未向当地防治检疫机构报告,导致疫情传入或扩散蔓延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 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第二十八条

70.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从事破坏植被活动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第三十八条

71.非法进行营利性治沙活动,造成土地沙化加重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第四十条

72.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按照治理方案进行治理,或完成治理后经¬验收不合格又不按要求继续治理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第四十一条

73、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四条规定,食用林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按规定建立和保存生产记录,林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出售的林产品未按规定包装、标识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 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林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二十三条

74、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食用林产品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等添加剂和包装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强制性技术规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对被污染的食用林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予以销毁;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林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

75、生产、初级加工、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非食用林产品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停止生产 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林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二十五

76、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的。

处罚种类:承担赔偿 撤销检测资格 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林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二十六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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