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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件名称: 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7-00107 发文编号: 隆政办函〔2017〕43号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7-05-05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7-04-03 有效期: 长期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天气预报,“清明”期间,我县将出现持续晴热天气,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为落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戴道晋关于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清明期间防火工作的批示精神,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现就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火源管控。随着气温升高,祭祖扫墓、春耕生产用火活动频繁以及踏青赏景、入山旅游休闲人员激增,野外生活用火增加,特别是“清明节”来临,民俗用火集中,野外火源管控任务艰巨。各乡镇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林区野外火源管理,管理好痴、呆、傻、老、幼等重点人群,严格野外用火审批,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灾隐患。

二、加强防火宣传。把森林防火的各项要求、注意事项、扑救安全等基本知识宣传到重点地段、重要区域、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清明期间,要充分运用“村村通”广播,采取发短信、贴标语、拉横幅、打铜锣、喊喇叭等形式,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三、加强督查巡护。要按照“县督查,乡镇巡逻,村组站岗放哨,重点地方严防死守”的要求,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火情监测,严防森林火灾发生。清明期间,县人民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地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各乡镇必须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森林防火巡查,发现问题就地整改。护林员队伍要充分履行好巡护森林、鸣锣预警、及时报告、快速处置的职责,最大限度消除各类森林火灾隐患。

四、加强应急准备。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提前制定好应急预案,做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森林防火半专业队伍和群众义务消防队伍要提前集结,做好应急处突的一切准备。发生火情,要按照“就地、就近、就快”的原则,科学组织力量打早、打小、打了,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确保扑救人员安全,杜绝伤亡事故。

五、加强值班备勤。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备勤工作。认真执行林火分级报告、零报告、有火必报和日报制度,严禁瞒报火灾。县防火办(电话:2377751、12119)将每天抽查各地值班情况,发现问题全县通报批评。凡因组织不力,处置不当造成大的森林火灾,严格按照《邵阳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日

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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