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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订并指导实施相关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改革方案。
2、 编制管理城市维护建设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外资金及其它专项资金;负责有关专项经费计划的制订并指导、监督各专项经费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筹措城市建设资金。
3、负责对违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查处。
4、负责对全县的建筑市场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参与管理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建筑行业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勘察设计、市政工程测量管理、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工程报建、施工许可证的发放、建设队伍资质管理和建设专业机构的设立、更名工作;负责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的初审和申报、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申报、行业定额及工程造价等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对进、出本县建筑行业的试验检测单位进行审验申报和出县建筑队伍管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民用建筑节能管理等工作。
5、负责城市建设项目计划编制和综合管理、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维护项目的审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项目设计方案审查与工程的竣工验收;指导、协调城市公用事业、城市计划与城市供水和燃气行业管理等工作。
6、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参与全县危房鉴定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和房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
7、 组织建设行业科技项目攻关、新产品新技术引进推广应用;指导全县建设企业对外开拓市场。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人数为13人,实际在职24人,退休14人。小车编制数1台,实际2台。遗属补助人数1人,房屋面积1800平方米。城建执法大队抽用下属单位人员6人,建设志修志、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财务室抽用下属单位人员5人。
三、部门决算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指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一)收入决算。2015年收入决算数4694.662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990.63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704.03万元。上年结转437.7451万元。
(二)支出决算。2015年支出决算数4745.7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7718万元,项目支出4398.941万元。结转下年386.6944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2015年我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22.802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终决算数为216.632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在职退休人员津贴补贴、在职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4.850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3.69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5年年终决算数为1806.17万元,其中:城南污水过江管道工程中央专项资金支出200万元,华茂污水处理厂运营补贴资金支出200万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55万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50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9.17万元,新型城镇化建设省级项目引导资金支出2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82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决算使用情况
2015年我单位运行经费决算支出346.7718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13.2834万元,增长3.98%。
六、政府性基金预决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15年,我单位政府性基金决算收入2704.03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986.69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000万元,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42.34万元,其他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575万元。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2722.9107万元,主要用于紫霞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老城区市政项目改造建设、华茂污水处理厂运营补贴支出等方面。本年度政府性基金决算收入数2704.03万元,上年结转101.2355万元,本年度支出2722.9107万元,年末结转82.3548万元。
七、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1、2015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308700元。
2、2015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共组团0个,共0人。
3、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2015年没有新购置车辆。
(审核:游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