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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文件名称: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9-01660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9-03-07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8-08-20 有效期: 长期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1、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建设、建筑业、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建筑节能、建设科技、建设人才队伍发展、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建设、村镇建设、风景名胜区规划和建设等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 依法依规归集应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各类资金。依法依规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污水处理费、城市园林绿化补偿费和城市园林绿化赔偿费等建设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专项资金的征收和管理,具体负责城乡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管理和使用。负责有关专项经费计划的制订并指导、监督各专项经费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3、承担城市新建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和监管责任。依规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计划编制、设计方案审核、组织实施、建设监管、综合协调,并组织综合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参与重点工程建设管理。

4、承担勘察设计管理的责任。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审批、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及其备案;负责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5、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建筑业务类企业资质、建设工程监理、工程招投标、建设工程造价、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劳保统筹、工程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施工合同备案等工作;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管理建设工程交易活动。

6、承担世界(国家)自然遗产和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世界(国家)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和中国传统村落申报等相关工作。负责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报批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和中国传统村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会同文物等主管部门审核世界(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县建制镇、集镇、村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国重点(示范、特色)镇审查报批和建设;负责城镇建设档案管理。

7、 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8、 负责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

9、 负责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0、 依法依规承担全县建设行政执法相关责任。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法规股、城建股、建工股、村镇建设股、城建执法大队。

本决算数据不包含下属二级单位或机构的决算数据。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人数为14人,实际在职29人,退休18人。小车编制数1台,实际1台。遗属补助人数1人,房屋面积1300平方米。城建执法大队抽用下属单位人员3人,城建股、村镇建设股、办公室抽用下属单位人员5人。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1334.46万元。比上年减少443.08%。总支出1670.51万元,比上年减342.3%。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1334.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6.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68万元,与2016年减5912.67万元。减少原因为2016年有危房改造项目收入及上级缩减开支。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1670.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6.14万元,医疗和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76.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万元,与2016年减5718.12万元。减少原因为2016年有危房改造项目支出及减少了各项开支。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334.46万元,比上年减少443.0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6.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68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1670.51万元,比上年减少34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4.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6.3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334.46万元。比上年减443.08%,财政拨款支出1670.51万元,比上年减342.3%。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334.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6.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68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无增减变化。

(三)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670.51万元。基本支出:477.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8.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8.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4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38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万元。项目支出: 1193.26万元。与2016年减342.3%万元。减少原因为2016年有危房改造项目收入及上级缩减开支。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0.24万元,决算数为7.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19.24万元,决算数为5.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19.24万元,决算数为5.15万元,公务车辆保有2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1万元,决算数为2.02万元,公务接待82批392人次。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10.56万元,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决算数超预算数的单位说明原因。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936.32万元,用于城乡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及污水处理费用。与2016年减1275.84万元。减少原因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302.32万元。与2016年增加69万元。增加原因为运行开支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总额30.32万元,其中:货物5.33万元,工程24.9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274268.10元,其中:车辆2辆(其中2016年12月公车改革处置车辆一台,但上级尚未做国有资产处置批复)价值482700元,其他通用设备681399元,办公家具60693元,房屋1300平方米,价值1049476.1元。

1、有公车和大型设备: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台为一般公务用车(2016年12月公车改革已处置,但上级尚未做国有资产处置批复),一台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决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8000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017年住建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周涌波 周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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