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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文件名称: 2024年度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5-01968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5-09-2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5-09-29 有效期: 长期

          

               2024年度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1.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对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进行业务指导。

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职工队伍、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承担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管理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资质管理和各类专业机构的设立、更名、初审或审批。

3.负责检查监督建设行业各类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情况;指导住房和建设系统普法宣传教育。

4.依法依规归集应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各类资金。具体负责城乡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管理和使用;

5.承担城市新建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和监管职责。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核、建设监管、综合协调、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等工作;参与重点工程建设监管。

6.承担城市设计和建筑勘察设计行业管理的职责。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建筑方案审查和初步设计审查;负责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及其备案;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及构筑物消防的监督管理。

7.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建设行业权限内行政许可的审核、许可、报批及动态管理;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8.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负责进行招投标管理。

9.负责全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及传统村落的保护和监督管理。

10.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11.负责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的监管;

12.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

13.负责全县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计划财务股、建工股、城市建设管理股、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股、消防股、村镇建设股、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0901.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72.64万元,增长23.47%,主要是因为建设项目比上年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901.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01.9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90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41万元,占3.5%;项目支出10520.53万元,占96.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901.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72.64万元增长23.47%,主要是因为建设项目比上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513.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0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41.67万元,增长29.54%,主要是因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建设项目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513.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21万元,占0.11%;卫生健康(类)支出2.45万元,占0.02%节能环保支出1845.24万元,占21.7%;城乡社区支出6580.26万元,占77.3%;农林水支出5.5万元,占比0.06%;住房保障支出70万元,占0.8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831.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51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5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年末财政统一追加单位工作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21万元,支出决算为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年末财政追加单位工作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45万元,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年末财政统一追加人员经费。

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年初预算为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4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计的工程建设项目按实际进度拨付资金。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工程建设管理、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781.1万元,支出决算为658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0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工程进度拨付资金。

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年末财政统一追加预算。

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农村危房数据拨付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1.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8.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2.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予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预算的4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预算的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公务接待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1.31万元,减少69.3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8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全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个、来宾58人次,主要是省市级业务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88.2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238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388.2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696.46万元,支出决算为69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工程前期建设资金投入增加。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0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735.66万元,支出决算为73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按实际安排资金。

3.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款)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0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956.16万元,支出决算为95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6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项目建设进度拨付资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7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2.69万元,降低34.2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开支减少。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1万元,用于召开局机关党支部活动会议,人数45人,内容为党支部活动等;开支培训费0.5万元,用于开展工改系统操作培训课,干部学习读本培训,人数50人,内容为工改系统操作培训、干部学习培训;2024年本部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8.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2.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2.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3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2.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作为附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4年住建局决算公开报表和绩效自评报告

一审: 二审: 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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