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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隆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县级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3]4号)文件精神,我单位认真对2022年度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自评,自评结论为良,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为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维护和管理,使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充分发挥其效益,方便人民生产和生活,提高城市功能和承载能力,2022年度隆回县安排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专项资金1126万元。
2022年度全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专项资金1126万元,其中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实施的县城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建设管理项目120.8万元;县住保中心实施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48万元;县自来水公司实施的县城区供水老旧管网改造资金补助30万元;由2个街道办及20个乡镇实施的公共设施维护建设补助项目420万元,城乡建设运行监管项目金额507.2万元。
2022年度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专项资金建设项目,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程序拨付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1、提出申请。由各实施单位、村、组、居委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经村(居)委会、乡镇进行审查,确保项目建设、实施主体明确。
2、充分调研,编制计划。由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计划进行统计和资金估算;会同县财政局研究并报分管县领导同意,编制下达年度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专项资金计划。
配套费的安排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弥补了城维费项目安排不足,促进了乡村融合发展。
通过自查和现场评价,从项目申报、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逐项自评,2022年度隆回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专项资金绩效为“良”。
1、严格专项资金申报程序,合理安排资金。项目实施单位根据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专项资金的用途及申报程序提交申报材料,明确资金的使用计划及绩效目标,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审核和论证,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后进行批复,突出了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真正使专项资金用到实处,最大化的发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专项资金的作用。
2、实施项目细化、覆盖范围广。对乡镇的公共设施维护建设补助项目明确到具体的组,村,共包括2个街道办及20个乡镇,涵盖到排水设施建设、产业道路建设、路灯建设、自来水引水工程、排污管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对推动隆回县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
从项目检查情况看,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1、项目申报条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项目申报条件相对简单,对项目自筹资金投入,项目质量,配套设施,后期管理没有明确具体规定。
2、项目需求多,资金缺口大。近年来,由于县财政在公共设施建设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不够,而项目面广,资金缺口一直比较大。
加强资金的后续监管,对资金使用情况及效果进行跟踪
主管部门在做好项目计划和资金安排的同时,也需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后续监管,包括资金到位、使用情况,项目执行及进度情况,项目完成情况及产生效益等,对项目情况清晰掌握,及时调整,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最大效用。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8日
(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