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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1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拨付201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5-01666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5-10-19 公开形式: 主动
生效日期 : 2015-10-19 有效期: 长期公开

隆财社〔2014〕40号

隆回县财政局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拨付201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

通 知

各乡镇财政所、城乡规划建设环保服务站:

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湘财社预〔2014〕141号、湘社社指〔2014〕94号和湘财社指〔2013〕56号文件及湘农危办〔201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补助资金和发放方式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

1、经审核批准确定为重点帮扶对象(即基本无投劳能力和自筹资金能力的危房特困农户)新修房屋的每户补助30000元。

2、低保户、残疾贫困家庭、因灾户每户补助11500元。

3、其他贫困户每户补助8000元。

4、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5000元。

二、补助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和(湘财社〔2011〕27号)文件要求,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加快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危改资金高效安全运行,切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请将此项资金列入暂存款项。

三、危房改造资金发放方式

1、补助资金原则上直接通过惠农一卡通发放给农户。

2、对有些五保户无身份证和智障户无法通过银行卡发放的,可把补助资金发放到其亲属或监护人的一卡通中,并在发放册中注明有关情况。

3、村统建的,补助资金由乡镇统一管理,验收合格后,由承建方和村委会共同办理补助资金,即携带建设合同和发票,以报账形式列入村帐,补助资金打入承建人一卡通。

附件:隆回县201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安排表

隆回县财政局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2月23日

隆回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4年12月23日

附件: 隆回县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安排表

单 位

金额(万元)

单 位

金额(万元)

桃洪镇

62.55

三阁司镇

113

小沙江镇

36.45

西洋江镇

58.4

金石桥镇

99.95

横板桥镇

66.45

高平镇

144.6

北山镇

61.25

鸭田镇

43.5

周旺镇

72.4

司门前镇

103.5

雨山铺镇

92.9

六都寨镇

121.7

滩头镇

145.6

荷香桥镇

135.85

麻塘山乡

66.25

岩口镇

121.65

大水田乡

89.4

虎形山乡

52.65

罗洪乡

48

羊古坳乡

60.5

南岳庙乡

131.8

山界乡

49.45

石门乡

81.95

荷田乡

62.4

七江乡

109.25

合 计

2231.4

(审核:刘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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