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县委副书记、县长杨韶辉主持召开隆回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13次常务会议。会议学习贯彻上级会议文件精神,研究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7月5日至7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各级各部门要深研细悟,把握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关系,坚持两手抓、两手硬,补齐精神文明建设中存在的短板,促进物的全面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把握好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的关系,统筹发展和安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促进隆回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会议强调,要结合主题教育,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大兴务实之风、弘扬清廉之风,以好的作风激发斗志、赢得民心。要结合隆回实际,聚焦“六大产业链”和“一主一特”,强化服务意识,加强要素保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产业基础和产业现代化水平。要着力提升基础教育水平,打造隆回教育品牌,努力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文化支撑。
会议听取了隆回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通报。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宣传好中央、省、市关于公益诉讼的会议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公益诉讼对于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作用;要进一步突出重点,紧盯损坏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发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全力支持配合保障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加强沟通联络和相互支持,为公益诉讼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污染防治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性,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进一步完善机制,细化工作方案,做到职责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打好打赢蓝天、净土、碧水的保卫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会议审议通过《隆回县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修订草案)。会议指出,修订《隆回县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涉及征拆安置方式的转变,直接影响征拆对象的切身利益,属重大民生改革事项,相关部门开展了比较充分的调查摸底、考察调研、征求意见和宣传发动等前期工作,已基本具备实施条件。各相关单位和重点项目指挥部要进一步细化征拆补偿安置范围、标准和步骤,完善工作流程,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宣传引导,确保该项工作稳步推进。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总河长令。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夯实基础,把落实河湖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严格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责任,积极开展河湖巡查,协调解决河湖管护重大问题,全面健全跨区域河湖管理保护协作机制、联合执法机制,确保河湖“长治久清”。
会议审议通过《隆回县农村供水工程维护养护基金管理办法》。会议认为,农村饮水安全是重大民生工程,事关千家万户、民生福祉,要进一步完善供水工程维护养护基金的规范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立足长远,结合农村供水现状和群众诉求,做好后续维护和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发挥长效作用。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 一审: 二审: 王信之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