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日,隆回县人民政府发布了《隆回县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从2024年8月2日开始,截止到2024年9月2日,未收到意见回复。
此次网上征求意见活动结束。
隆回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日
稿件单位: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