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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收到关于岩口镇蒋先生反映本村黄先生建房影响其责任田收成的舆情快报后,根据周县长批示,我局即委派岩口国土资源所对此事展开调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蒋先生提供的手机号,岩口国土资源所与其联系了五次,但蒋先生拒绝透露其姓名。岩口国土资源所即赶赴岩口镇大观村十二组黄姓村民施工现场,并邀请了该村支部书记胡向荣参加。经查明,黄姓村民名叫黄正银,全家四口人,住房非常困难,一家只有近30平方米老屋。现已动工的宅基地于2008年经我局批准建房,面积120平方米。但该宅基地在已审批的范围内向西稍有偏移,原因是宅基地东面有通信电杆,建房户害怕对通信线路造成损坏。后建房户黄正银与蒋先生进行了电话联系,蒋先生同意黄正银按现状建房,并对其反映的问题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感到满意。岩口国土资源所对该户擅自偏移建房位置,已责令其停止施工,并接受进一步处理,待处理到位后方可动工建设。
隆回县国土资源局
二OO九年五月十九日
稿件单位:隆回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