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隆回网讯(周剑龙)5月27日,县卫生局召开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控制工作会议。全县所有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和局领导参加了会议。
为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基金运行效益,确保省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目标和省卫生厅、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次均费用较去年零增长目标的实现,隆回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控制工作会议会上确定了该县县2009年运行效益和费用控制目标及考核细则。对全县统筹基金结余、参合农民住院率、实际住院补偿率、县级(含民营医院)和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实际住院补偿率、县级(含民营医院)和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可补助费用比例、平均住院日、检查结果阳性率、次均住院费用、日均住院费用等分别做了具体要求,县卫生局、县农村合作医疗办将按照《2009年隆回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考核评分,县农村合作医疗办按照规定对定点医疗机构实施日常监督管理,按月统计运行指标。
依照《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控制目标及主要措施》(隆政办函〔2008〕98号)规定,县合管办对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服务行为(包括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所发生的费用按月核减,对违规行为按规定扣除责任保证金,按月兑现;对达到运行效益和费用控制目标的定点医疗机构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达到运行效益和费用控制目标的定点医疗机构,视情况给予黄牌警告、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暂停合作医疗业务或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处理。
稿件单位:隆回县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