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隆回法院下发了《隆回县人民法院诉讼费退费办法(试行)》,对当事人申请诉讼费退费手续进行规范和简化。这是该县在深入学习实践活动中,针对老百姓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边整边改,采取便民利民的又一重大举措。
在该试行办法中规定,当事人交纳的诉讼费,在案件审结中,根据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依法应当予以退费的,当事人持原交费的票据、生效的裁判文书、有效身份证明,到立案大厅领取退费申请表,由原办案庭、局核实上述材料后,即可到财务室退费窗口办理退费手续。对退费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当即即可领取现金;对退费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依据财政政策规定办理转账手续。文件还针对在外地或路途较远的当时人。可以电话预约申请退费。
新办法大大简化了原来诉讼费退费手续复杂、审批程序多等问题,受到了当事人和社会的高度评价。
稿件单位:隆回学习实践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