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隆回网16日讯 7月15日,当贵州籍农民工杨朝付等3人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手中接过2222元工资时,激动地说:"真没想到你们办事效率这么高,短短3个小时就帮我们追讨了3个月的工资,你们真是我们外地农民工的保护神"。
7月15日上午11时,在洞口县石江某砖厂务工的贵州省织金县农民工杨朝付、罗小付等3人来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声称某砖厂拖欠他们2009年3月到5月份的工资2222元至今未付。接到投诉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冒着酷暑,立即驱车赶往三十多公里外的某砖厂进行调查了解,经查实,杨朝付等3人投诉内容属实。该砖厂业主已按月将工资支付给四川籍包工头杨仕强,而杨仕强却没有将工资发给务工者,理由是前段时间雨多晴少,砖厂产量低,销路不好,从业主处所领工资仅仅够维持生活,没有多余的资金发工资。经过劳动保障监察员的反复宣讲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后,包工头杨仕强从砖厂业主处预支2222元付给了杨朝付等3人。从受理投诉到成功调处此事,刚好3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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