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通报(十)丨邵阳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时有发生
时间: 2024-04-03 08:44 来源: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 作者: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 【字体:

2024年3月,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邵阳市开展督察期间,发现邵阳市机动车排放检验行业无序发展,检验能力严重过剩,相关部门监管乏力,打击力度偏软偏弱,检验机构为追逐利益提高检测合格率,弄虚作假问题时有发生。

一、基本情况

空气质量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乎老百姓幸福指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一直以来是邵阳市的短板弱项,也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近年来,邵阳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效果不够明显。2023年,邵阳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从2022年34微克/立方米上升到40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11,同比上升17.6%,比全省平均浓度高出11.1%。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长,机动车排放污染已成为城市空气污染重要来源。根据专业机构对邵阳市城区PM2.5源解析报告显示,机动车排放对PM2.5浓度的贡献率约占30%-35%。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作为检测机动车尾气排放是否达标的重要机构,是控制道路移动源的“最后一道闸门”,是移动污染源“源头治理”的关键,也是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关键措施之一。机动车排放检测造假,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

二、主要问题

(一)统筹引导不够,检验机构无序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在用机动车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的有关规定,由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定期对其进行排放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上道路行驶。截至目前,邵阳全市共有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50家,检测线96条,设计年检测能力116.4万台;全市机动车保有量91.4万台(不含摩托车),2023年共检测车辆约32.74万台,仅占检测能力的28.13%,检测能力严重过剩。其中隆回县有检验机构7家,检测能力达18万台,但机动车保量仅11.66万台,2023年检测车辆3.96万台;新宁县有检验机构4家,检测能力达9.4万台,但机动车保量仅6.38万台,2023年检测车辆2.36万台。

据统计,2021-2023年邵阳市各机动车检验机构首检合格率分别为93.04%、96.42%、96.41%。其中,新邵县凯悦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邵阳凯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邵阳县旺达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近三年平均首检合格率分别达98.03%、98.28%、98.72%,首检合格率异常偏高,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机动车排放检验合格率。

邵阳市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对机动车尾气检验机构建设布局统筹规划引导不到位,导致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无序发展,检测能力严重过剩,各检验机构为争夺车源,争相以“包过”的名号来提高检测合格率,破坏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二)监管执法不严,违法问题打击疲软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排放检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为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管理,生态环境部门建立了监管软件平台来对检验机构的检测全流程进行监督,但邵阳市生态环境部门无专门机动车尾气监管机构,仅抽调1名工作人员负责平台值守,监管力量薄弱,导致大量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发现的问题线索也未深入调查核实。据统计,邵阳市近三年仅对6家检验机构进行立案处罚54.5万元,对31家暂停联网检测5-12天。通过调阅资料发现,个别检验机构存在“过程数据严重异常,未按要求使用移动摄像头”“检测过程明显冒黑烟”等违法问题,仅实施暂停联网检测数天处罚,执法偏软偏轻。2023年邵阳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了大气专项执法“雷霆行动”,并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造假作为重点内容,但整治效果不理想。

邵阳市市场监管部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仅在2021年、2023年联合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分别抽查了6家、5家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机构,发现信息录入不全、操作不规范等管理方面的问题,监督检查不仔细不深入。针对2023年9月省级监督抽查交办的新邵县凯悦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未按标准检测问题,邵阳市市场监管部门至今未办理到位,还在调查处理中。

2021年以来,邵阳市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安装在主干道上的固定式尾气遥感监控平台发现530台车辆冒黑烟,却未顺藤摸瓜倒查溯源超标行驶车辆当期排放检验现场视频、相关资料,核实是否存在出具虚假合格报告问题。

    督察组通过固定式遥感监控平台发现湘EF566*车牌皮卡车尾气冒黑烟,该车辆于2024年3月20日在邵阳市凯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通过尾气检测。督察人员赶赴现场调取该车辆检测全过程视频和相关资料,发现在检测过程中存在数据超标时手动终止检测,调整参数设置后重新检测,移动摄像头不对准排气管等问题,涉嫌出具虚假合格报告;督察人员通过同样方式发现,隆回县和都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在检测湘E3R46*车牌车辆时排气管有明显可见烟度,却仍出具合格证明。

(三)守法意识淡薄,弄虚作假时有发生

督察期间,督察组对邵阳市23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四不两直”抽查,通过现场核查、调阅视频、查看系统平台,发现6家存在弄虚作假,造假手段五花八门。如新邵县佳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在柴汽混合线分析仪后侧“外挂”电子作弊设备、邵阳县旺达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有限公司汽油线与混全线操作间使用车载诊断系统(OBD)作弊器、隆回县蓝盾富联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汽油线和柴汽混合线分析仪后“外挂”电子作弊设备。督察还发现绥宁湘军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中心在湘E5272*复检过程中向排气管注水,检测时排气管流出大量水并伴有大量“白气”,检测结果判定为“合格”;邵阳市北塔区钊耀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在检测湘E6982*等4台车辆检测时无理由更改检测方法,在湘EZG36*和湘E2CS2*检测过程中严重冒蓝烟的情况下,仍出具了合格检测报告;城步县和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环保检测站在湘E6767*和湘EN608*检测时黑烟滚滚,两车上线检测时用风扇强力吹散排气管浓烟,干扰监管部门视线,出具检测合格报告。

三、原因分析

邵阳市有关部门在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方面认识上存在偏差,对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制度方面重视不够,对排放检验机构建设布局统筹引导办法不多,监管力量薄弱,未形成联合监管执法合力;部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法律意识淡薄,为了逐利,弄虚作假出具合格报告等现象时有发生,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和提升。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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