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统一登记号: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县发展计划局局长 贺湘才
2005年3月11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是关系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因此,集中精力编制好我县“十一五”规划是今年全县经济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县委、县政府对“十一五” 规划编制工作非常重视,年前,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关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汇报,对全县“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做了专题研究,并于2004年12月26日出台下发了《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编制隆回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隆政函[2004]64号等文件。钟县长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上对“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作了重要部署,刚才,容县长对“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作了全面安排,根据国家和省、市、县关于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会议与文件精神,今明两年要完成“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现在,我就规划编制工作中有关问题,作个简要说明: 一、国家和省市关于“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主要精神 (一)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编制“十一五”规划 编制“十一五”规划,要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紧紧抓住经济发展的战略机遇,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加快发展。编制“十一五”规划,首要的是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把它作为编制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这是做好“十一五”规划编制的根本性要求,也是与以往历次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区别所在。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规划编制工作,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思想,深入研究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促进经济与社会、城镇与农村、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的物资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 (二)正确认识新时期规划的作用 规划是政府履行宏观调控、经济调节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各级政府既要依法行政,也要依规划行事。中央和省今后决策建设项目一个重要原则是:先编规划,后审项目。政府职能已从项目管理转向规划管理、从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 二、搞好“十一五”规划编制,必须坚持的原则 “十一五”规划是一个系统工程,起点要高,思路要宽,决策要准,措施要实。重点要把握好规划编制中几个基本原则: 坚持开门编规划的原则。要充分发挥科技、专业部门及科技专业人才和行家里手的智力优势,借“外力”来搞研究、编规划。可邀请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及科技人才参与专题研究、规划编制、咨询评估工作。同时,采取组织论证、网上发布、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提高群众的参与度,让群众了解规划、参与规划,真正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坚持衔接有序的原则。“十一五”规划涉及的面非常宽,涉及的层次也很多,要保证规划的整体性,形成合力,就必须要加强各级各项规划的衔接。要遵循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相关的专项规划之间要进行衔接,城镇规划、土地规划要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行衔接。 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在编制“十一五”规划时,要认真分析研究“十一五”期间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针对这些问题,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工程,从实际出发,科学务实地编制出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规划,使规划在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人民办实事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坚持依法编制的原则。经国务院批准,从“十一五”开始,将“五年计划”改为“五年规划”。编制规划是政府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一五”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前期工作、起草、衔接、论证、批准、公布、评估、修订和废止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执行国家、省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避免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随意性,努力实现依法编制规划,依法实施规划。 三、我县“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 根据《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编制隆回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隆政函[2004]64号)等文件,确定全县“十一五”规划体系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乡镇规划。 1、强化总体规划的指导功能。总体规划即隆回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是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性、纲领性的规划,在各类规划中处于“龙头”地位,是编制专项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总体规划要抓住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突出战略方针、战略任务、战略布局、战略措施和重大政策,不宜搞过多过细的量化指标。要减少由市场机制发挥作用领域的内容,充实公共服务、战略布局、战略措施和重大政策,不宜搞过多过细的量化指标。要减少由市场机制发挥作用领域的内容,充实公共服务、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优化发展环境等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内容。要增加制度创新的内容,不应再过多地具体描述竞争性产业的发展方向、产品产量、具体项目,也不应把对特定产业的扶持作为规划的主要内容。要尽可能阐明政府如何通过完善体制、健全法制、制定政策、维护市场秩序等,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2、做实做深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即县直有关部门、省市属在隆有关单位要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本行业或本单位在“十一五”期间内的发展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并决定该领域重大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专项规划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和原则,深化和落实总体规划的战略、目标和任务。专项规划的选定范围,主要是需要政府扶持、调控和引导的领域。专项规划应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体现本领域的特点,发展目标要尽可能量化,任务要明确,重点要突出,布局要合理,保障措施要可行。 3、改革完善乡镇规划。乡镇规划即以各乡镇所辖行政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乡镇规划要更多地体现与本地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成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规划。要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乡镇规划可以把辖区内的国民经济、城镇体系、基础设施、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融为一体,编制为一个规划。地区规划要因地制宜,体现特色,发挥区域优势,合理确定本地的发展战略和目标。 4、“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进度要求。按照省市对“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县“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按以下四个阶段进行(详见隆政函[2004]64号等文件): 第一阶段,2005年3月底以前,为规划编制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分别成立 “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班子。对全县“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动员与培训。召开县直有关部门规划编制座谈会,研究拟订《隆回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等工作。 第二阶段,2005年3月至10月,为规划编制和上下衔接阶段。主要任务是:编制完成总体规划,即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文本草案,编制完成部门专项规划草案和乡镇规划草案。请县政府领导出面召开一系列座谈会,征求各届人士对全县总体规划的意见;由县领导带队,到各乡镇、有关部门对乡镇规划和部门的专项规划进行指导和检查。这些工作要求在5月1日前完成。5月1日后要开始以规划内项目为重点,加强与国家和省市的衔接等工作。 第三阶段,2005年11月至2006年初,为规划审议批准阶段。主要任务是:报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隆回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乡镇“十一五”规划》;专项规划在隆回县“十一五”规划《纲要》批准后,进一步做好衔接工作,报县政府批准。 第四阶段,2006年6月前,编辑并正式出版《隆回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文本。 四、重点把握“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中的几个环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里成立了全县“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钟义凡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文成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其它副县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规划编制协调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县发展计划局。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要明确一位领导专门负责规划工作,并安排专人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班子。机构名单请速报县规划编制办公室,以便联系工作,确保“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正常运转。 2、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县“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工作。县规划编制办公室具体承担研究制定全县总体规划,牵头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专项规划,指导乡级规划编制,做好各项规划的衔接,负责与省市规划编制主管部门的衔接、论证。乡镇“十一五”规划编制由各乡镇负责承担。专项规划由有关部门单位按要求完成。“十一五”规划编制中涉及的重大问题要主动呈请党委和政府审定解决。 3、加强研究,形成思路。加强专题研究,形成基本发展思路,是做深做实“十一五”规划编制的重要前提。目前,全县“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任务非常繁重。按照 “十一五”规划编制阶段任务的要求,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必须在2005年3月底前完成本乡镇或本行业基本发展思路。在此基础上,县规划编制办公室完成全县“十一五”基本发展思路。这项工作要把握以下几个重点:在发展观念上,坚持以人为本,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在宏观政策上,既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要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发展重点上,要突出产业发展,特别是要围绕全县“兴工强县”战略,突出工业经济的主导地位;在内容结构上,要包括现状分析、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发展重点和发展措施;在规划期间上,要把2006年至2010年作为主要规划期,并轮廓性的展望到2020年。 4、突出重点,搞好衔接。各级各部门要立足实际,增强针对性,防止面面俱到。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突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工程,使规划为实现奔小康目标发挥更大的作用。各级各类规划要搞好衔接,衔接的重点是部分领域的发展目标、政策举措、重大基础设施布局、重要资源开发、区域发展方向等。特别是注重加强重大项目的衔接,争取我县一批重大建设项目挤进国家和省规划“笼子”,为争取项目开工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5、依法编制,广泛听议。规划是政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战略部署和具体安排,是政府履行宏观调控、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规划的编制、审批、执行、检查都具有法律程序,制定规划必须提请人大批准,实施规划必须受人大监督,规划执行结果必须报人大审议。此外,在规划编制的各个环节,规划编制单位要保障人民群众了解和参与规划编制的权利。县乡总体规划草案初步形成后要公开征询意见,专项规划也要采取适当的形式提高社会参与的广泛性。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划,要采取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县级总体规划还要委托省级规划咨询委员会或有规划评审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论证。 五、关于今年省、市发展改革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2004年12月21日召开了全省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于幼军作了重要批示,省发改委主任陈叔红作工作报告。2005年1月16日召开了全市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市委书记盛茂林到会做重要指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戴松林作重要讲话,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李驰作工作报告。省市计划会议都回顾总结了2004年宏观调控取得的积极成果,部署了2005年发展和改革工作,提出了2005年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与工作重点,明确了国家资金重点投向与规模等。国家今年将实行“双稳健”的经济政策,长期建设国债发行总量减少到800亿元,增加100亿元预算内基建投资,重点投向5个方面:(1)保证在建国债项目按期完成,包括青藏铁路、南水北调、治淮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人畜饮水、县际和农村公路、采煤沉陷区治理等在建项目;(2)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重大水利项目建设,支持粮食生产;(3)加大对基础教育、公共卫生体系、公检法司、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等方面项目建设力度;(4)支持西部开发、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中部崛起的重点项目;(5)加强边境国防安全、能源安全和反恐安全的基础设施建设。省里强调要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的总体要求,“更加注重产业发展,更加注重加强薄弱环节,更加注重扩大投资和消费需求,更加注重改善人民生活,更加注重体制创新”。市里强调要求:用科学发展观统揽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局,在工作安排中,坚持以民营经济为主、优势产业为主、改革推动为主、园区发展为主、以人为本为主;围绕兴工强市战略抓好优势产业,围绕农民增收调整农业结构,围绕发展后劲加大项目投资,围绕县域经济抓好湘西地区开发,围绕以人为本深化改革、促进协调发展,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精心编制好“十一五”规划等工作。 同志们,“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做好这项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和各部门的相互支持和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会圆满完成历史赋予我们的这一光荣而重大的工作任务。 谢谢大家!